被判返还男友15万人流费单亲妈妈 成功索要抚养费

16.07.2015  12:44

“法院判她返还15万人流费”追踪

东莞一女子没按协议做人流,法院判女子小陈返还男友15万人流费。该报道出街后,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对该女子的遭遇深表同情,并非常关心孩子的抚养问题。昨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回应称,女子已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子,索要抚养费。法院已经审理完毕,判决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东莞一对情侣分手时,发现女方怀孕。男子提出给女方15万元人流手术费及营养费,女子将孩子打掉,从此互不往来。女方同意,并签订了协议。但女子发现胎儿月份已高,没忍心打掉。男子知情后,诉至法院,索还15万元人流费,获得了法院支持(“南都APP”曾做详细报道)。

此事经过南方都市报报道后,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其中,多数网友表达了对被告女子小陈的同情,认为法院判决被告小陈返还原告小何的15万元,没有充分考虑到女方的权益保障。

昨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小陈已经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了小何,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小何提出以先前支付的15万元人流手术费及营养费作为抚养费。法院审理认为,小何给的15万元当初是用于小陈人流手术的,小陈并没有做人流,应该是要返还小何的,所以小何的诉求不应支持。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同时表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父母有赡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判决小何要按约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18岁。法院相关负责人称,广大网友不必再为小陈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担心,“法律已经充分保障了小陈的合法权益”。不过,法院并未透露具体抚养费的金额。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龙国生律师认为,小何和小陈作为成年人,签订了协议,约定小陈做人流手术,并由小何支付15万元费用。“小陈并没有做手术,显然是是违反了约定,应当返还15万元。法院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

[案情回顾]

本已怀孕,谁知分手

2012年初,小何和女子小陈开始恋爱,但一直没有结婚。小陈回忆称,因为男方家的几个姐姐都已经成家,父母着急抱孙子,就问小陈怎么一直没有怀孕。2012年底,小陈发现自己怀孕,就告知了小何。本来两家都约定时间谈婚论嫁了,结果突然,小何提出分手。

原告小何向法庭反映,早就在发现怀孕以前,两人就因性格不合,时常激烈争吵,几乎无法在一起生活了。并且怀孕后,小陈和家里人多次到小何单位吵闹,胁迫其签下协议书,并于签字当天支付了15万元人流费用和营养费。但小陈却欺骗了他,没有做人流,将孩子生下来后,还起诉到法院索要抚养费。

最终,法院支持了小何的诉求。判决小陈返还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