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近2000万元创新券助力企业研发

06.06.2016  20:19

主营数据线、高端耳机的东莞瀛通公司拿到了12万元科技创新券。图为瀛通的自动化生产车间,技术工人在检查机器运作。记者 孙俊杰 摄

由东莞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创新券是一张蓝色的纸片,每张券的面值达到1万元整。目前,东莞市近2000万元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已经全部发放到企业手中。

这是东莞市首次向企业发放创新券,因此许多领到券的企业不知如何将其兑现。上月,市科技局还公布了《关于2016年东莞市创新券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的兑现对象、使用范围等具体细节进行明确。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企业每次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可使用的创新券兑现金额不超过该次服务发票总金额的50%。

对于创新券模式,东莞科技部门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借助创新券为东莞科技研发投入“加杠杆”,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 

211家单位分享近2000万创新券

近日来,与持续的高温天气同步的,还有东莞市晟钫实业有限公司热火朝天的生产车间。在数台自动化设备一字排开的车间里,几名工人正在监控着设备的运作流程,并核对数据线缆产品的细节。

这家在常平落户只有几年的企业,由于科技创新成绩突出,一举获得12万元创新券。该公司总经理隋艳芳表示,接下来,公司将把这些创新券用于与高校对接合作,在新项目的研发等方向共同发力,加快企业核心技术创新发展的步伐。

晟钫实业所领取到的12万元创新券,是此次东莞创新券发放的最高额度。

“创新券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发放,这一政策获得许多科技企业的认可,企业报名也非常踊跃。”据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去年印发的《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企业可凭创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校、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等。

据介绍,创新券是为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而设计发行的一种补助凭证,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每年度兑现一次,由企业向市科技局提出兑现申请,每家企业累计获得的年度创新券不超过50万元。今年东莞的创新券已经全部派发完毕。

按照规定,企业首先要是东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基金 (资金)扶持的企业;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等7项条件。

尤其是只要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就能申请创新券的条款,让真正有志于进行科技研发的企业基本都能“够得着”。

据了解,东莞市向211个单位发放2016年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发放数量为近2000万元。

创新券模式好处多多

张宇(化名)是一家位于松山湖的科技创新孵化器的管理人员。孵化器内聚集的上百家企业几乎都是科技型的中小微企业,也都是创新券的扶持对象。

在他看来,创新券对于众多处于孵化器内的企业而言,绝对是一大利好。很多企业对于这类政府扶持都有需求,希望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获得各方面的支持。

张宇说,以前申请科技创新类政府补贴,不仅需要准备一大堆材料,而且还要经过复杂的审核流程,最终下来的通过率也不高,这种情况严重打击了企业的申报积极性。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不应该把时间耗在与政府的沟通申请上,而是应该把更多之间专注于科技创新突破及创新产品走向市场的产业化研究上。

而创新券的出现,让这一设想成为了可能。现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在网络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就能知道能不能获得相关补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坦言,从效果上看,今年的工作首先是要做好宣传,让企业了解创新券,提高创新券的使用效率。同时,因为是首次发放创新券,也希望让创新券的形式与其他补贴发放形式进行对比,给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创新券的作用,市科技局也进行过详细的评估。

首先,东莞的中小微企业众多, 经济 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与此同时,东莞市投入20多亿元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个著名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缺乏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

而创新券试点,一方面可以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引导其主动研究企业需求,切实发挥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作用。同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增加经营收入,对这些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加速发展大有裨益。

其次,创新券模式的另一个优点是能够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因为创新券强化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政府按照企业用户需求安排创新计划,配置创新资源。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按照企业需求开展创新活动,改变了以往企业要获得项目必须跟着项目指南走的传统计划项目体制,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再者,创新券带有普惠性质,申报程序比较简单,可以扩大财政科技投入的覆盖面,同时减少项目的行政干预和权力寻租。同时,还有利于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效益。创新券的资金投入有特定的指向,流向可控,可有效避免财政科技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情况。创新券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被使用,不会产生任何资金成本,避免了财政科技投入的浪费。

此外,创新券需要在规定时间兑付,要求企业先行投入,可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效应,提高东莞全市的研发投入。

创新券兑现有严格要求

日前,主营数据线、高端耳机的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也拿到了12万元创新券。

“瀛通公司1999年在常平成立,目前共有员工1100多人,其中,研发技术团队及生产技术员加起来就有近百人。”瀛通公司总经理左贵明告诉记者,近年来,面对竞争不断加剧的电子产品市场,为了提高良品率,以及将最新技术传递到一线操作工人中去,瀛通公司创新地把生产技术骨干“下放”到车间,通过他们发现问题,并带领工人解决问题。

据该公司技术副总监许光介绍,为了在技术和产品方面不断保持领先,公司十分注重在科研创新方面的投入和管控,目前,公司每年、每季度、每个月都会有新产品研发出来。

对于像瀛通公司这样的公司而言,科技创新不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同时还带来了很大的成本。而创新券的发放,正给企业“雪中送炭”。

创新券虽是一个普惠性的政策,但这并不代表创新券可以随便花。

5月17日,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16年东莞市创新券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创新券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提出,创新券只能用于购买科技成果、创新服务,例如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不能用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例如,法定认定、执法检查、企业申请高科技技术企业、专利代理、工业设计类服务等都不能使用创新券。

此外,并非所有的科研机构都能兑现创新券。例如,外省的机构要在东莞做服务,需先在东莞科技中介同业工会登记备案,才能使用创新券。目前已经备案的机构已经有90多家。

该通知也为科技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了考虑。例如,东莞的科技服务机构如果收到创新券,则可以直接到科技局兑现,而如果接收创新券的机构不在东莞,则由购买服务的企业去兑现。而且兑现所要求的资料并不复杂,主要就是服务合同以及申请表。

为防止出现创新券造假,东莞市所发出的每一张创新券都有二维码和防伪标志以及统一编号,兑现时还需要企业和研发机构盖章,提供专门发票。每次服务可使用的创新券兑现金额不超过该次服务发票总金额的50%。市科技局还要求同一笔研发费用不能多头记账或在不同的项目重复列支。同时,市科技局还将实行财政管理机制、绩效机制和抽查机制,一旦发现企业作假,就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可以申请补贴。

要让创新券真正发挥作用,对其用途进行明确规定无疑是必须的。但是,也有不少企业希望创新券的使用范围能够进一步扩大。

张宇透露,从他们之前所调查的情况来看,不少企业希望东莞能够进一步扩大创新券的服务范围,让更多企业有资格参与其中。比如,除了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服务,人才引进的成本也可纳入其中。

因为人才引进是很多企业谋求科技创新突破的重要手段。而这些由企业引进的人才,往往不可能是省市级创新领军人才,而是一些985、211院校研究生、本科生,甚至一些专业领域的大专生,实质上并不符合东莞已有的人才引进政策扶持条件。可在这类企业科技创新中,人才恰恰是企业阶段性从事科技创新的主要成本所在。

这些企业都希望政府能够通过展开调研,制定适当的规则和制度,在这些领域扩大创新券的服务范围,让更多有需求而又扎根于科技创新的企业能够从创新券中受益。

●记者 卢真伟 方镇彬 黄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