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10万元奖励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
07.07.2014 23:07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中新网太原7月7日电 (宋立超)7日,山西省公安厅对外发布《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实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并给予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通告》表示,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对举报有功者,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通告》具体介绍了群众可举报的内容,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暴恐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非法制造、经营、买卖、运输、邮寄、私藏、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行为。
据介绍,公民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向值勤民警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互联网《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中的“线索举报”栏目举报;异地举报等多种途径。
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发挥作用的不同,山西警方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且不披露举报人信息。
此外,公安机关要求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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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4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