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春节前将安排18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
360位孤寡老人 分享7.2万元
2015年春节临近,为让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温暖的新春佳节,本月底将逐步开展春节慰问活动。记者1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关于下拨2015年春节慰问群众经费的方案已经初步制定,拟安排180万元,用于城镇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麻风病人等各类困难群众。该方案下周将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据介绍,经费安排涉及人员类别较多,而用于城镇孤寡老人、散居孤儿、集中孤儿、农村五保户四类人群的经费占大头。其中,孤寡老人360人慰问经费7.2万元;散居孤儿385人慰问经费7.7万元;集中孤儿325人慰问经费6.5万元;农村五保户8524人慰问经费85.24万元。发放标准上,除了农村五保户每人100元以外,其他类别人群按每人200元标准发放。
从单位类别划分,各单位所拨付的经费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其中,惠城区20.42万元,惠阳区14.57万元,惠东县36.34万元,博罗县30.84万元,龙门县21.14万元,大亚湾3.05万元,仲恺区4.64万元。此外,市复退军人医院、市殡仪馆、市福利院等各类单位、部门也均有数万元不等的经费拨付。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慰问形式主要通过领导慰问和各县区、单位发放慰问金两种方式,尽管分到每位困难群众的金额不多,但希望以此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此外,方案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及时将慰问金拨付发放到位。
本月中下旬开展
复退军人春节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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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市领导将分别到各镇(街)“复退军人之家”组织复退军人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类复退军人除了能够得到各级领导关心之外,还能获得一定的春节慰问金。
据介绍,慰问金发放对象及标准分为七类: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户1000元;在乡、下岗、无业残疾军人每人500元;老红军、红军失散人员每人15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5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400元;“五老”人员每人400元;在乡、下岗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