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20万元犀牛角藏奶粉罐运回中国 被判6年

28.05.2014  15:28

  本报讯 “我花20万买的这些犀牛角制品,当时就想回国即使被发现,也就没收呗,没想到被追究这么重的刑责。”李某听到判决十分懊悔。今天上午,李某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李某在南非长期务工。2013年1月20日23时许,李某由南非共和国约翰内斯堡市出发,途经他地乘坐EK308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在过关时,李某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并选择无申报通道。

  海关工作人员在对李某托运物品检查时,从行李箱中的奶粉、红酒包装盒内查获七件疑似犀牛角制品。经鉴定重6.4千克,价值160万元,上述赃物已被全部起获并收缴。

  上午10时,李某被带进法庭,对于检方指控,李某并无异议。

  “我在南非打工7年,一直没见过这种东西,春节前回家,当地的黑人朋友介绍我买了便宜的犀牛角。我买时只花了20万元,当时想的就是怎么运回来,根本没想到回国获利。经当地居民提醒,我将物品藏到奶粉罐子里。”李某说。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