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路上拾到1.5万元现金 归还失主不要酬谢金
路上拾到1.5万现金,他不要 失主当面酬谢500元,也不要
“下次捡到别人的东西时,我也会还给他”他笑了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罗汉章报道 “他人的东西终究是他人的,况且这些东西对于他人意义重大。”昨天上午8时许,广州天河区五山派出所内发生温情一幕——市民林先生在上班经过贤韵路时,拾获一个黑色挎包,包内约有1.5万元现金和其他证件。林先生随后将挎包送至派出所,失主欲拿500元给他表示感谢,林先生婉拒称“只希望自己的绵薄之力能让他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昨天上午,林先生如常上班路过贤韵路时,突然看到了路面上有一个黑色挎包。林先生说,“那个包鼓鼓的,打开一看,里面有厚厚的一叠现金及证件”。林先生意识到这个包对失主有重要意义,便迅速拉上挎包的拉链,坐在路边等失主前来寻找。过了约10分钟,林先生并没有等到失主。为了上班不迟到,林先生决定先把包送到五山派出所,向民警大概介绍情况后,箭步赶往公司。
20分钟后,林先生前脚刚踏进公司,手机就响了,“失主找到了,你来一下派出所吧。”原来,民警通过挎包内的身份证,迅速联系上了失主李先生。闻讯而至的李先生刚好与林先生在派出所相遇,李先生当即拿出500元给林先生以表示感谢,林先生马上婉拒。
经清点,挎包内的现金约有1.5万元。李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钱是一回事,但里面的身份证和公章更重要啊,如果丢了,麻烦就大了”。李先生说,民警打电话告诉他时,自己并不知道掉了挎包。原来,因为当时下了点小雨,李先生在送小孩上学时显得有点匆忙,“挎包是放在车的后尾箱,估计是拿孩子的书包时滑落到地上”。
李先生来到派出所后发现,非但自己的证件和公章都在,连现金也是分文未少,他表示:“下次我捡到别人的东西时,我也会还给他,我太懂丢东西时的心情了。”面对李先生认真的态度,林先生会心一笑。(报料人:佚名 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