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倒灌家中38万元茶叶被毁 业主起诉物业要求赔偿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新房未装修入住,却将近40万元的茶叶存放在客厅。不料,雨水倒灌,屋内的茶叶被淹了。是业主的责任,还是物业中心管理失职呢?10月22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的判决结果,业主和物业公司均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
业主将物业中心告上法庭
2018年8月21日,业主大龙(化名)接到物业中心通知,说他的房屋漏水。大龙随即同物业中心人员一同前往查看,初步断定是雨水从厨房外的下水管道通过厨房地漏口返溢,流入客厅。大龙存放在该房客厅内的茶叶、书籍等物品均被浸泡。同年9月25日,根据大龙的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内被水淹的茶叶进行了现场勘查、拍照、记录,并于10月8日做出《价格评估结论书》,认为由于茶叶已严重受潮,有部分已经发霉,丧失食用价值,属于全损;住宅内被水淹的茶叶藏品损失价值为386590元,大龙为此花费评估费3000元。
大龙认为,在浸水发生前,物业中心管理失职导致涉案房屋外部管道堵塞,雨水从厨房外的下水管道通过厨房预留的地漏口返溢。浸水发生后,即2018年9月24日,物业中心发来短信称非其他楼层业主问题,并在此期间,物业中心安排管理人员私下将外墙排污主管道(水平走向)裁开处理,然后对排污主管道再行修补封闭装好。大龙认为,物业中心管理失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大龙将物业中心和所属的物业服务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茶叶损失。
物业中心和物业服务公司认为,物业中心确认事发后为了查明浸水原因,对墙外雨水管切割后进行过检查,但没有发现异常,检查雨水管时没有拍照或进行书面记录。大龙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损失与物业服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各担50%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可以推断涉案房屋内雨水倒灌与楼外公共雨、污水管道堵塞及大龙屋内地漏未经处理两方面问题均存在关联性。
物业中心作为服务公司,有义务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大龙提供相应的服务。但物业中心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故物业中心对涉案房屋内浸水、财产受损负有一定的责任。
大龙购买涉案房屋后未装修亦长时间未入住,其在房内存放的茶叶藏品,属于价值较高且对存放的温度、通风等条件均有一定要求的物品,大龙本应妥善保管,却将茶叶藏品简单置于客厅砖块之上且日常无人看管,其保管方式不当对其损失的产生亦存在一定责任。
综上,大龙和物业中心对本案财产损失的发生均负有责任,各负担50%的责任比例较为适宜,判决物业中心赔偿大龙财产损失194795元;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中心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判决后,大龙和物业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当事人双方对本案财产损失的发生各负担50%的责任比例,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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