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仓管员监守自盗 偷卖15万元银焊条救重病母亲

12.04.2017  23:22

  母亲身患重病,亟需支付住院治疗费用,男子苦于经济状况不佳,遂铤而走险。盗取自己负责看守的金属原材料后贩卖,获得的钱款均用以支付母亲治疗的医药费。案发后,男子主动到案自首,并积极赔付就职公司的损失。4月11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因母亲患重病,缺钱的仓库管理员自守自盗78公斤银焊条

  袁某来自河南,于2016年4月应聘进入佛山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负责看护仓库及驾驶叉车,而他看护的仓库内放置有大量制作机电设备的金属原材料,价值高昂,每千克价格可达数千元。

  工作半年后,家人告知袁某,自己的母亲病危,急需住院治疗,但无法负担高额治疗费用。作为家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了病重的老母亲和嗷嗷待哺的三个小孩,袁某找不到其他收入,遂决定铤而走险。

  袁某在看管仓库的过程中,了解到各种金属原材料对应的含量、价格等,他便决定“”拿一些出去贩卖。11月的一天凌晨,袁某利用他仓库看管人员身份的便利,开锁进入仓库,并用纸杯遮挡住监控摄像头,驾驶叉车将仓库内的78公斤银焊条“”运出仓库,放置在公司外的树林内。

   案发后自首东拼西凑赔偿公司14万元损失获缓刑

  袁某提前在网上联系好了卖家,卖家当日便来取“”。该批银焊条价值近15万元,但袁某仅以8万余元的价格就出售给了对方。发现银焊条被盗后,公司人员立即报案,但此时已不见袁某的踪影,他已在得到钱款后立即返回了老家。

  回家后,袁某将获得的8万余元悉数支付了母亲的医药费。他本存着侥幸心理,以为不来广东就能“躲过去”。但是家人知情他的盗窃事实后纷纷劝说他投案自首,袁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在母亲身体好转些后,遂于12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袁某到案后,其家属积极赔偿公司受损财产,东拼西凑了14万元赔偿损失,受损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南海法院对袁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认为袁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作为仓库管理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唐梦

  [通讯员]叶芳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