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3.7万元错汇给同名账户 对方拒不还钱

13.01.2016  06:09

市民赵先生帮朋友汇款,却汇到同名同姓者账号上,对方拒不返还。昨天,记者从惠济区法院获悉,这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已判决,判令对方返还赵先生汇款3.7万元。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帮朋友汇款汇错了账户

对方拒绝返还

2014年10月4日,受朋友委托,赵先生将3.7万元货款汇到批发商张女士的账户。几天后,张女士表示未收到货款。“我把钱汇给另一个张女士了,同名同姓。”赵先生到 银行 查询后发现自己汇错了。赵先生多次找对方讨要错汇的3.7万元,对方却拒绝返还。去年10月份,赵先生起诉对方,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自己错汇的3.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惠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赵先生3.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转账要核对清楚身份,汇错及时报警

近年来,因转账汇款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大部分由于收款人是熟人关系也能够协商退款,但也有些因收款人是陌生人等各种原因拒绝返还引发官司。

法官提醒,在利用网银或去银行向他人汇款或转账时,务必仔细核对各类凭单,特别要仔细核对户名、开户行、银行卡账号等信息。遇到譬如本案中赵先生代人向陌生人汇款的情况,还要详细了解收款人的身份信息,如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最好备注汇款用途,明确该笔款项是货款、汇款或其他款项,并在签字确认或是输入支付密码时注意再次核对收款人信息。

如因一时不慎出错,还应注意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如银行交易凭条、短信记录等,同时及时向银行申请,并向公安及时报警等。如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并积极采取保全措施(主要为冻结收款人银行账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避免自身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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