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民政局依法履行民生保障托底等主要职责 今年发放低保资金4292万元

25.12.2015  19:10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山市共发放抚恤补助金3873.7万元。投入1106万元重建修缮130户优抚对象家庭危房;创新推进安置维稳方式。发放安置补助金2300余万元。 

  2015年,中山市民政部门依法履行“民生保障托底、社会治理强基”主要职责,民政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困难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低保标准由533元提高至579元,高于省低保最低标准线要求29元。全市有4562户10553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三无人员”282人),发放低保资金4292万元。向9941  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约990万元,向8941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0万元。据悉,中山市今年总共投入1200多万元改造“双低”家庭危房150间。五保供养政策更加明晰。制定中山市首份有关农村五保供养的地方性政府规章——《中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三是养老服务更加到位。市财政投入930  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区全覆盖工程。向3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1600  多万元。启动“银龄安康行动”,全市投保老年人总数近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