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逾5万农民参保小额人身保险

03.07.2015  11:34

  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村民黄某去年上山务工在石崖山上因意外跌伤后身亡。接案后,中国人寿行动迅速,7月7日该理赔案就结案,2万元赔款三天内到受益人账户。黄某家属说:“只交了38元保费,就获赔2万元,简直不敢相信!保险真是帮了大忙!”

  记者昨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自去年我市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来,全市总出险300多宗,总共赔付保险金80多万元,为农村群众缓解经济压力,减轻了家庭负担。

  2014年,为提高辖区广大农村地区的风险防范能力,市委、市政府在前期实行农房全市统保的基础上,推出了由中国人寿负责承办的政策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保险意识,增强农村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一次积极尝试。

  据了解,该政策性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种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和核保理赔简单,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意外伤残和死亡等风险的普惠型保险服务品种。它由国寿小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共同组成,三项保险的保费共为38元/年/人,保险金额分别为意外死亡或伤残2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补偿2000元和疾病死亡500元。小额人身保险的保费来源一是农村户籍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有条件的各县(市、区)、乡镇可全额出资,二是有条件的各县(市、区)乡镇出资一点,争取省、市挂扶单位、外出乡贤、企业家捐助一点,农村户籍居民自己出一点的灵活多样的筹资模式。

  截至今年5月31日,我市共有50275人参与投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共收取保费191.04万元。从去年1月1日到今年5月31日,全市总出险301宗,总共赔付保险金82.5万多元。

  据了解, 该项工作自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此项惠民业务很重视,在有限的财力下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对贫困户、低保户和残疾人群和农户采取由政府出资一部分,保户自己出一点,帮扶单位出一点等多种方式进行投保。其中平远县和五华县分别以政府发文的形式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蕉岭县积极与扶贫挂钩单位沟通,动员扶贫挂钩单位出资为贫困村低保人群投保。这些做法均取得较好效果。

  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明确了全面提升覆盖率的工作目标,力争在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农村人口的参保率达到4%,以更进一步践行务实为民宗旨,造福广大农村大众。

  (邓凯东  陈柏芳)

  链接

  小额人身保险什么情况可获理赔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法院宣告死亡,最高给付农村小额保险由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及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500元,合计给付保险金20500元。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Ⅲ度烧伤时,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和《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照身体残疾程度及残疾项对应的给付比例。

  三、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住院时,最高给付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0元医疗费用。

  四、当被保险人90天后因疾病造成身故时,给付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保险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