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卖房交易期涨至100万 房主反悔被判赔违约金

09.09.2015  09:25

东莞时间网讯   通过中介公司,塘厦的李女士将自己一套房以83.8万的价格卖给新婚的肖先生夫妇。然而,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之后,卖方对于买方的事突然变得“不太积极”,买方多次催付款,卖方置之不理。

原来,在双方交易这段期间,塘厦、凤岗等靠临深圳的周边镇区房价上涨很快,原来80万元成交的房子,已经涨至百万左右,房主不打算卖了。

进驻婚房受阻,肖先生夫妇怒告房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房主李女士退2万元定金,并支付成交房价的10%为违约金共8.38万元。

83.8万的婚房“夭折”了

记者见到肖先生夫妇时,是在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当时,肖先生作为原告,法律专业毕业的妻子朱女士作为他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诉讼。按照之前计划,两人领了结婚证后,原本打算今年下半年举行婚礼,如今因为房子的事,不仅不得不将婚期延后,还要抽出时间来跟卖家打官司,这让小两口以及双方家长很郁闷。

肖先生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肖先生夫妇俩就在塘厦镇寻觅新房,当时也看了不少楼盘,但最合两人心意的还是地处塘厦行政中心区附近一套三居室房子。后来通过地产中介公司,肖先生夫妇见到了房子的主人李女士。

双方以83.8万元的价格,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李女士收取了肖先生夫妇的2万元定金。

房子有了着落,肖先生夫妇便开始忙着张罗婚礼的事儿。因为李女士这边称要办理房子的产权证,时间一晃到了今年4月,按道理房产证应该办下来,但房中介公司找李女士办理过户的事情时,李女士便开始支支吾吾。

乐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欧阳晃荣说:“房产证出来之后,卖方就借故推脱,我们再三催付,卖家一直置之不理。”

原来,在肖先生夫妇等待和李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这半年时间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新政,让显现疲态一年多的二手楼市重新升温,李女士的那套房的市场价格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她选择这个时候毁约,让肖先生夫妇想再以同样的价格买类似的楼盘几乎是不可能的。

欧阳晃荣说,现在卖家要违约,卖出的价肯定比现在这个价还高,不然没有意义,按照业内估算现在这套房可以卖到95万到100万元,“升值算是是比较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