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系统(首期50万吨/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5.08.2014  12:29

根据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申请,我厅拟对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系统(首期50万吨/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便民办事窗口环境监察局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系统(首期50万吨/年)工程

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黄西村飞鹅岭

建设单位: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项目概况

2009年9月,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完成了《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09年11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09〕18号文给予批复。项目于2011年1月动工建设,首期1条50万吨/年水泥粉磨生产线于2012年4月建成。2012年8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2〕392号文同意项目投入试运行。

项目以熟料和钢渣、炉渣、石灰石等为原料,建设一条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采用两套(辊压机+V形选粉机+水泥磨)联合旋窑水泥粉磨系统。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内容包括:1套联合旋窑水泥粉磨系统,设计产能50万吨/年,配套建设熟料、水渣、煤渣、石灰石、石膏、水泥等储存圆库、堆棚和生产能力为120t/h的水泥包装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以及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等公辅工程和生产控制楼、化验室、办公楼、员工宿舍。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物料粉碎、粉磨在封密仓内进行,物料储运、装卸均封闭进行,16个烟(粉)尘排放点均安装了除尘设施;各物料转运点、储库设置收尘器;厂区内铺设了混凝土道路;食堂安装静电除油烟装置。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20m3/d“厌氧+缺氧+接触氧化+化学除磷”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36m3回用蓄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泵入回用蓄水池,全部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清扫等。

项目通过设备选型、减振、消声、隔声、建筑围蔽、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区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作物料使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水泥袋、废铁架等外卖利用;实验室产生的综合废液收集后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厂区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了《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取得专家评估意见。

制定了《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2013-10号)。

根据惠州市建昌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图),项目厂界50米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建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任务完成情况的说明》,该市已彻底淘汰了全部立窑水泥产能。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建设单位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政府网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blsw.gov.cn/webfile/gglView.asp?ID=1423&So)。

四、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单位共发放5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回收48份有效调查表。64.6%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5.4%表示基本满意。

五、验收调查结论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系统项目(首期50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2)第86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及补充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到首期50万吨/年设计规模75%以上,符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验收监测应在设备正常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HJ/T256-2006)“验收监测数据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的80%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有效”的有关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熟料输送、包装房顶1#、混合材料上料2#、熟料库顶、水泥库顶1#、混合材料库顶(1#、2#)、库底配料输送、预粉磨V选机、水泥磨尾除尘器排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排放限值及参照标准广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包装房顶、混合材料上料、熟料库顶、水泥库顶、混合材料库顶、预粉磨V选机、水泥磨尾等主要设施废气排气筒高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4排气筒高度及参照标准广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中表4排气筒高度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最大监控点浓度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参照标准广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出口油烟平均排放浓度及平均除油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除油效率要求。

(三)废水。

验收监测及补测期间:

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蓄水池pH值、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1、▲3噪声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2噪声测点夜间厂界噪声最大超标5.1dB(A),监测点厂外隔荒地,无噪声敏感建筑,约50米外为广汕公路,暂不造成扰民影响。

黄西村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

厂区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场所,分别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无外排,废气粉尘排放总量6.39吨/年,符合惠州市环保局《关于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建设100万t/a水泥粉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惠市环建〔2009〕J298号)中31.22吨/年粉尘排放总量的要求。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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