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了吗?番禺区已有26万多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9.08.2022  20:17

大洋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交警去年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下称《登记通告》),自2021年11月2日起,广州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按照《登记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近日,记者走访番禺区多个警邮网点发现,繁华路、大石朝阳东、南村雅居乐、化龙、石楼、新桥这几个网点相对人会少一点,每位车主从审核资料、验车,到上好车牌,平均用时不到10分钟。因此,建议需要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的车主首选预约这些人少的网点,这样可以节省自己的现场等待时间。

截至8月3日,番禺区已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266070辆。其中,个人登记上牌239337辆、带牌销售登记上牌26733辆。

已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26万多辆

日前,记者从番禺交警大队获悉,自去年11月2日广州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以来,截至8月3日,番禺区已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266070辆。其中,个人登记上牌239337辆、带牌销售登记上牌26733辆。

日前,记者在番禺广场地铁站周边路段观察发现,路上来来往往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少,可是上了牌的电动自行车还不到五成,当中,外表看上去较新的电动自行车占比更多一些。同时,记者在地铁站C出口外面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看到,两百米左右的距离密密麻麻地停放着数百辆电动自行车,然而,随机抽点发现,停放在此处的100辆电动自行车里不到30辆是有上牌的,同样是新车居多。

随后,记者来到清河市场附近的几间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店铺观察发现,零星光顾的几位市民并没有选择购买店里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他们宁愿买车后自己花时间到警邮网点办理上牌。市民何先生表示,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至少贵几百元,还是自己去办理上牌划算。

据番禺交警介绍,番禺区现有德兴、东城、沙头、繁华路、沙湾、大石、大石朝阳东、钟村、南村、南村雅居乐、化龙、石楼、新桥等13个可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的警邮网点,每天共开放预约数1100个。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牌

记者随机采访的车主当中,九成以上受访者都知道电动自行车需要在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交警部门将于10月1日后对未登记上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开罚。然而,许多受访者并不清楚自己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登记上牌条件。

据了解,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定义,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车辆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有改装的需还原,有加装的需拆除,车上必须能查到车架号(三无产品不能上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车主目前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新国标”实施前购买在用的,有的属于“旧国标”,有的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他们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还能否上牌。这也是不少车主一直拖着不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交警部门给出了答案:目前正在使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需要在今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过渡期登记上牌,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同时,番禺交警提醒,目前番禺区可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的警邮网点只有4个,分别是化龙、雅居乐、德兴、大石,需要前往办理的“旧国标”车主请提前预约,合理安排登记时间,避免扎堆上牌。

登记上牌”需先预约、后办理

虽然很多车主都知道10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要上牌了才可以上路?但仍有一些车主不清楚如何给爱车上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车主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目前广州交警提供了两种“登记上牌”模式,分别是警邮网点登记上牌和销售门店带牌销售。但是,不管选择哪种模式,都要先在网上预约后,再前往现场办理。

如若车主选择自己到警邮网点办理登记上牌,可以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进入“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视频学习”栏目观看宣传教育视频完成学习。然后准备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原件(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待上牌电动自行车,在“个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栏目,录入上传个人和车辆信息,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办理进度”栏目点击“办理记录”进入“办理详情”页面,点击“线上预约”选择预约上牌网点,并缴纳牌证费。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电动自行车,按预约时间到达预约网点,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核验并安装号牌。

而选择销售门店带牌销售模式的车主则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带牌销售网点”栏目查询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直接购买已登记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另外,需要申请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企业,可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栏目提交申请,随后由登记服务工作人员致电联系,并提供网点服务或上门服务。

■ 温馨提示

勿把安全置于非法改装、加装之上

番禺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更换大容量电池,将使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另外,驾驶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加装儿童座椅  合规电动自行车要认准“新国标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具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 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肖桂来 通讯员 潘晓均 番交宣  王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