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国企两任老总涉行贿495万 庭审曝曹鉴燎收两商铺
昨日下午,原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已撤镇改街)下属的一家集体企业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兆联公司”),先后两任董事长冼瑞洪、何月霞,被控涉嫌单位行贿原广州市地税局、沙河镇政府的多名公务人员共计495万余元,双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
另外,何月霞还涉嫌受贿820余万元,以及与他人共同职务侵占1085万余元。
该案庭审过程中披露,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曾为沙河濂泉市场的改造牵线搭桥,涉嫌收受了两间商铺。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宣判。
涉嫌单位行贿495万元
今 年55岁的男子冼瑞洪,曾在1999年至2005年4月间担任原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副镇长,2002年前后,沙河经济发展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后,冼 瑞洪曾任改造后的沙河兆联公司董事长。原沙河经济发展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何月霞,在2005年接替冼瑞洪成了沙河兆联公司的董事长。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犯罪接受组织调查,其后,2014年3月份,何月霞、冼瑞洪等人也进入了纪检部门调查的视野。曹鉴燎的履历显示,他曾在沙河镇任职长达10年。
据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14年期间,沙河兆联公司在开展自由物业租赁经营活动中,为了得到有关部门的特殊关照,先后经公司一把手冼瑞洪、何月霞的 同意,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贿送人民币495万余元。其中,冼瑞洪参与单位行贿90 .3万余元,何月霞参与单位行贿404.8万余元。
昨 日的庭审披露了上述沙河兆联公司单位行贿的具体细节。比如,在2005年至2012年间,沙河兆联公司先后多次向曾任沙河镇镇长、龙洞街党工委书记、广州 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何继雄(另案处理)贿送好处费325万元。原来,何继雄是何月霞的弟弟。何月霞称,何继雄利用在官场的便利,为沙河兆联公 司争取到政府的一些政策优惠,协调与城管、公安、税务部门的关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涉嫌受贿820万元
除了被指单位行贿,何月霞还被检察机关指控在2007年至2014年担任沙河兆联公司董事长期间,与弟弟何继雄相互勾结,利用何继雄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820万元。
检察机关称,何月霞的丈夫池顺有其实是何的利益代言人,池顺有的一些行为,何月霞是知情且是默认的。不过昨日在法庭上,何月霞却翻供并矢口否认,“我没有参与这些事情,没有收钱。我老公的事情我完全不知情。”
此 外,何月霞涉嫌受贿的一宗事实还与弟弟何继雄的牵线搭桥有关。检方指控,在2011年至2012年间,经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另案处理)介绍,以及何继 雄利用职务便利,沙河兆联公司将属下的濂泉市场物业租赁给商人赵汉杰并改造成了服装城经营。据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赵汉杰完成改造后,一出手将6间商 铺分给了帮助他的人,其中曹鉴燎分了2间商铺,何继雄分了2间,何月霞分得一间。
证据显示,何月霞的该间商铺后来转手出让,何月霞分得80万元转让费,钱由其丈夫池顺有经手获得。2014年1月,曹鉴燎案发之后,弟弟何继雄让何月霞将该笔人民币80万元贿款退回。
此外,冼瑞洪除了涉嫌单位行贿罪外,也被指控涉嫌受贿3万多元。
涉嫌侵吞公司资金1085万元
何月霞昨日还被指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检方披露,2007年至2014年间,何月霞在担任沙河兆联公司董事长期间,伙同公司总经理叶卫清(另案处理),侵吞兆联公司资金人民币1085万余元。其中,何月霞分得现金355万余元。
[庭审直击]
两人均否认受贿
昨日法庭上,何月霞表示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的指控没有意见,但对受贿罪指控有意见。她表示自己没有收钱,对丈夫绕过她与开发商合作并收受干股一事,“我当时完全不知情,后来才知道”。她表示,弟弟曾多次提出对方有意输送好处费的事,都被她拒绝了。
冼瑞洪则否认构成单位行贿罪,称送给他人的购物卡等财物“是公司买来慰问的”。对指控涉嫌受贿的3万多元则辩解称是报销款。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