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遭两车撞流浪汉亡 交警要司机交11万救助金防索赔

27.05.2015  11:33

  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 今年3月22日晚,一名流浪汉在惠阳良井过马路时被张先生开车撞倒,随即又被后面文先生的车碾轧,后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惠阳交警发出责任认定称,前方张司机担责50%、后方文司机担责30%,死者自负20%责任。由于死者家属没出现,暂不存在赔偿问题,但惠阳交警要求张、文各交纳11万救助金。而张司机表示,保险公司不会支付救助金,他们只能自掏腰包,于是给予拒绝。有律师认为,11万救助金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连遭两车撞  流浪汉身亡

  张先生说,今年3月22日10点22分左右,他开小车途经惠阳良井镇357省道时,一辆大货车迎面开过来,“由于对方的远光灯很耀眼,我眼前一片漆黑。这时一名男子从车头前面跑出来,我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他。男子躺在地上后,后面一辆小车接着从他身上碾过。他被送往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后不治身亡。”张先生说,被撞男子是一名流浪汉,无法确认其身份。

  惠阳交警的事故通报也确认了上述事实。事发后,张先生称交纳了10万元保证金,文先生交纳了5万元保证金,二人车辆也被交警扣留,等候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11万救助金不是赔偿,不会出

  5月11日惠阳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由于死者无法确定身份,也找不到家属,截至目前,没有家属前往惠阳交警寻人并追究肇事者责任,因此目前,还没发生死者家属赔偿的问题。

  “按相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7日内要把车退还给我们。但我们去了几次都拿不到车。交警还要我再交1万元,共计11万元到社会救助基金账户。”张先生说,“但社会救助基金是慈善组织,保险公司称,他们不可能拿钱去给慈善组织,那是捐款,不是赔偿。既然不是赔偿,他们就不会出这11万元到社会救助基金账户。这就是说我得自掏腰包,我觉得很不公平。

   交警:11万打入社会救助基金账户

  对于张先生的质疑,惠阳警方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这种事故赔偿金额一般要高于11万,由于现在没有家属索赔,张先生只有把钱打入社会救助基金账户,这笔钱也不会是交警来管理和使用。另外,如果有一天死者家属找到惠阳交警,要求对事故进行追责索赔,那么交警只有启动这笔救助基金。

  该负责人称,“既然张先生购买了保险,那么11万救助金也应该由保险公司来出。而且,我们也没有强制扣留他们的车,他们只要交纳了11万救助金就可以结案了,并拿回车辆,这样他们以后也少了麻烦。

   [律师说法]

   交警的考虑有道理,但缴11万救助金的做法缺乏说服力

  惠州一名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师刘先生说,由于死者身份无法确认,也没有家属出来提出赔偿,所以暂时没出现交通肇事致人身亡的赔偿问题。但交警的考虑是有道理的,用救助金来避免以后会遇到家属过来索赔的麻烦。不过这种做法缺乏说服力,因为肇事致人死亡赔偿的金额要远远高于11万。如果死者家属要求20多万、30多万甚至更高,这边救助金不够怎么办?是用其他的救助金来填补空缺,还是要再找当事人要钱。

  此外,肇事者交纳了11万之后,交警是否可以完全豁免他们的责任,万一到时再出现重大的纠纷怎么办?也不可能由交警来承担其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