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季度营业额不超9万暂免营业税

03.04.2015  17:43

  (《广州日报》2015.4.2)昨天上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广州联合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会议上透露,今年,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人士透露,由于部分纳税人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对于按季度申报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可暂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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