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11万欠款 孕妇在顺德法院信访楼顶暴晒5小时

27.05.2014  12:10
胡梅坐在天台护栏上,拒绝任何人靠近。南都记者 卢凯阳 摄

  南都讯 记者卢凯阳 昨日,在烈日暴晒下的顺德法院信访大楼天台,江西人胡梅(化名)怀着七个月的身孕,足足在天台的护栏上坐了5个小时,企图通过跳楼要求法院尽快执行李某对她的11万元欠款。记者从其母亲了解到,胡梅想拿这笔钱去医治外婆的病。胡梅最终还是被劝解下来。而这起被看成“跳楼秀”的背后则折射了法院执行赔偿款的困境:一旦被执行人无法支付或“走佬”,执行款很难悉数追讨。

   09:30

   趁母亲如厕爬上天台

  昨日上午8时许,胡梅从中山住的地方出门前显得情绪有些激动,“我要再去找法官算账”,胡梅的母亲了解女儿的脾性,跟着一起坐上前往顺德法院的巴士。

  9时许,母女俩来到顺德法院正门一侧的信访大厅,这同时也是执法局的所在地,胡梅母女找到了负责案件的法官,在2楼商谈要求法官落实李某偿还11万余的买卖合同纠纷赔偿款。

  事后,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胡梅曾为工程承包方李某提供建筑材料,但李某迟迟不愿支付材料款,胡梅起诉成功,但李某却“走佬”,法院无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此前,母女俩已至少来过四次法院要求执行。胡梅趁法官走开,胡母上厕所的空当,悄悄地爬上了5楼楼顶,在楼梯门右侧的角落里,爬上了齐腰高的护栏。胡母首先发现女儿的异常,在天台的角落找到了胡梅,两人发生了拉扯。叶女士说:“大概九点半,就看到红衣女子坐在护栏上。

   10:50

   怀有身孕增加救援难度

  10时50分,记者赶到时,现场已被警方封锁,信访大厅暂停办理业务。胡梅就坐在信访大楼右侧天台一角,面朝外双脚悬空,垂直往下的地面上放置着充气垫,时不时会有消防员为其加气。大楼前方的空地停靠着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

  记者看到,胡母和上前劝说的人都曾向胡梅递过矿泉水和雨伞,但都被胡梅拒绝。大约半个小时后,胡梅背过身子,将右脚悬空在外,并没有妥协的意思。据气象台预测,昨日顺德最高温度达到35℃,而据胡母透露,胡梅昨天并未进食早餐。

  “为什么不让她妈妈接近的时候趁机抓住她的手?”围观的人群因为焦虑纷纷支招。事后,参与救援的人员否决了这一做法,该人员告诉记者,胡梅已有七个月身孕,救援人员不敢擅自行动。

  “为了打动胡梅,我们还将胡梅三岁多的女儿带了上去。”顺德法院院长何树志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劝解,“她什么都听不进去,水都不喝,就是要钱”。

   14:30

   拿到五万预支款后下来

  胡梅在天台暴晒已超过四个小时,救援人员对其身体不支的担忧越来越浓。此时,一名男子在工作人员的陪护下,双手抱着背包进入了信访大厅内。“他是律师,去取了5万元现金。”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这名律师是胡梅诉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也是富利公司与李某合同纠纷案的诉讼律师。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李某和富利公司存在分包方和总包方的关系,顺德法院依法判决富利公司向李某支付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约179万元。律师带来的5万元动摇了胡梅跳楼的决心。

  在楼顶僵持了五个小时后,胡梅在拿到预支的5万元后,同意从护栏上下来。事后,记者了解到,倔强的胡梅还曾要求“救场”的律师写下保证归还余款的保证书,律师因为富利公司与李某仍有其他纠纷在打官司,拒绝作出承诺。

  记者曾询问“救场”律师姓名及5万钱是以谁的名义支付,该律师拒绝回应。

  [对话]

   她等着执行款医外婆的病

  胡梅被成功劝下后,胡母一直绷紧的神经才略显松弛,坐在信访大厅的胡母护着三岁多的小孙女,接受了南都记者简短的采访。

  南都:女儿现在情况怎样?

  胡母:她身体有点不舒服,早上没有吃东西就爬到上面,晒了这么久。她的脚都晒到紫色了。

  南都:她来的时候情绪很不稳定?

  胡母:我们已经来了四五次了,我跟你们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虽然只是被欠了11万,但对于我们这些穷山沟出来的人也是笔大数目,现在我母亲还在医院治病,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医药费都要她去承担,她当然有压力。

  南都:听说她怀孕了?

  胡母:对,七个月了。从早上坐到现在。

  南都:那她老公呢?

  胡母:她老公已经和她分手了,现在这个孩子也是她和中山男友的,现在这个男友又吵着要和她分手。压力太大了,所以说要去跳楼。

   [案件回顾]

   三方互有拖欠 李某赖数走佬

  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本次跳楼事件背后纠纷案件涉及三方,分别为胡梅、李某和富利公司,胡梅为李某提供建筑材料,李某与富利公司为分包和总包关系。

  2012年,胡梅与李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顺德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胡梅偿还货款111513元及利息,但李某“走佬”未主动履行判决,在顺德亦找不到可执行财产。

  另外,去年,佛山中院对富利起诉李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李某向富利公司支付1605484.58元,同期李某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富利获赔工程款1794529.48元,这两起纠纷均因李某失踪无法履行。

  为及时执结胡梅与李某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曾督促其先偿还对李某的179万元欠款,但富利公司认为两起判决生效后,李某实际还对富利有欠款,拒绝履行。

  胡梅则认为法院未能尽到履行强制执行的责任,遂对法院工作人员产生埋怨情绪。

   [追问]

   法院执行工作难度大

  对于未能尽早执结胡梅的申请,顺德法院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称,虽然富利公司到期为主动偿还对李某的179万的工程款,但因为李某一直未露面,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李某和富利公司仍存在其他纠纷尚在审理中,富利公司遂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提出了异议,故迟迟未能落实胡梅的执行款。

  该负责人还介绍,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难做,其中合同款多方纠纷是难点之一,只要有一方走佬就很难执行,另外,一些交通肇事案,双方都有损害,或有被告方死亡的,对受害者的赔偿往往也很难落实。再有,对于一些被判处死刑的,家庭困难的,执行款执结成功率也很低。

  广东凤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岑宇安证实,纠纷赔偿的执行十有八九都很难很快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只要不认账跑路,执行人也很无助,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的法官也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