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万残疾人社保政府掏钱买

26.08.2014  09:25
8月25日上午,广州市召开14届政府12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市工作方案(2014-2016年)》,明确政府“资助”贫困残疾人买社保、建立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等帮扶手段,

  南方日报讯 8月25日上午,广州市召开14届政府12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市工作方案(2014-2016年)》。除了明确政府“资助”贫困残疾人买社保、建立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等帮扶手段,广州还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公务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资助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今年5月,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就广州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到黄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视察时,市残联方面已建议,广州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帮扶,如政府能允许无就业且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一次性购买社保,并且在残疾人购买社保时给予一定的补贴。

  本次《方案》中的第一个主要内容即为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方面,将结合广州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改革,提出资助残疾人进入“大社保”体系以及整合社会救助工作。

  《方案》提出将资助本市户籍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资助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和个体从业户的职工养老保险,资助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残疾人按规定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广州还将制定资助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资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交部分,资助本市户籍残疾人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费个人缴交部分。

  市残联理事长陈学军表示,根据2006年全国残疾人人口普查,广州残疾人口有52万人,其中已领取残疾人证的约有14.1万人,纳入低保的有1.8万人,还有2.7万残疾人被纳入低收入对象。

  “在14.1万人中,3.18万是有工作的,有工作就有社保。去年开始,广州也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和肢体残疾人都纳入其中。除去这些外,剩下还有4万残疾人,这4万人就是我们《方案》准备覆盖的。”陈学军说。

  陈学军介绍,广州将根据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和残疾人自身的经济状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资助政策将有两大工作目标,一是到了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我们将资助其缴满15年。二是适当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提高档次,使其能满足今后退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的目标是让残疾人到了退休年龄,100%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经费主要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探索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定向招录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2016年全面落实到位。

  即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公务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要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到2016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要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

  陈学军表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招录残疾人是中组部提出的要求,“我们有几方面考虑,包括能否在一些部门里预设一些岗位,是专门对残疾人开放的。比如,今年市残联就招录了一批残疾人,是定向招录。我们也希望各个单位能按一定比例推动残疾人就业”。

  0至6岁抢救性康复将延伸至怀孕期

  陈建华提议增加残疾预防

  在25日上午的14届政府129次常务会议上,市长陈建华建议《方案》可增加一条“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的内容,并强调避免和减少残疾的发生是政府的终极目标,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围绕这一目标群策群力,造福人民。

  陈学军表示,《方案》也提出,从2014年开始,广州强化残疾预防工作,包括扎实推进免疫接种,预防致残传染病的发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等咨询,扎实开展孕期检查,预防非感染性慢性病致残,减少和预防残疾发生;做好致残疾病的早期筛查,对致残早期疾病做到“三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出现残疾的病患及早采取措施,通过康复功能训练、假肢、矫形器及辅助用具的使用预防畸形发生,改善功能和日常活动能力,开展必要的矫形、替代或补偿性手术改善肢体功能。

  此外,广州还在2014年下半年启动修订完善和实施《广州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做好“全国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和妇幼保健网络,对0至6岁疑似残疾的儿童进行筛查,对确诊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关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整合卫生、民政、教育资源,对残疾人进行等级认定、能力评估,制定相关的康复、教育、职业培训计划,建立残疾人终身干预工作机制。

  “我们将把0至6岁的抢救性康复延伸到怀孕期间,也希望制定制度补充取消婚检以后的遗憾,下一步我们会和卫生局研究具体措施,在孕检的过程中增加一些项目,预防残疾的发生。”陈学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