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道原副主任收50万没办成事被行贿人举报

19.03.2015  10:23

  南都讯  记者易海军 利用职务之便,一次收受50万元好处费。昨日,龙岗坪地街道办原副主任廖志方(副处级)因涉嫌受贿出庭受审。庭审披露,廖志方收受贿赂没办成事,反遭行贿人举报,被市纪委调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收下50万贿款家人不知

  据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廖志方担任龙城街道办副主任期间,帮助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承翰公司)加快办理与深圳市五联股份合作公司共同 开发的某非农建设用地项目的备案申请。事后,承翰公司董事长庄小夸(另案处理)通过中间人陈某熊转交现金人民币50万元的好处费给廖志方。

  但后来向市纪委举报廖志方的正是庄小夸。庄小夸供称,因廖志方迟迟未批复他的申请,以为他有意拖延,才想到从公司财务支出50万元现金,装入纸箱后封好,交由陈某熊转送给廖。陈某熊笔录称他让廖志方来拿钱,但廖没来,以转账的方式系数收下贿款。

  廖 志方庭审时说,“没想到这个老板这么大方。”据廖志方交代,他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受贿一事。钱是转到他朋友廖某清之妻的银行账户里的,因此前单位有两位官 员病逝,但没有“小金库”拿不出慰问金,他找廖某清借了18万元。用50万元中的18万元还债以后,他取出了剩下的32万元。

  辩方称有自首情节控方不同意

  案发之后,廖志方家属已将50万元赃款退回,目前扣押在案。其律师称市纪委掌握的只有庄小夸举报材料,是片面非稳定的线索,在受到强制措施的前提下,廖志方主动将受贿事实供出,悔罪态度良好,应认定为自首。

  但公诉机关对这一观点作出驳斥,称根据市纪委到案情况证明及相关证人笔录,廖志方在接受纪委调查前,办案机关已经掌握其犯罪事实,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的前提下被动到案,而非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