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老赖租客抗拒执行被罚5万 涉案铺位清场搬迁

16.06.2016  16:27

  租商铺到期后近3年不肯搬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小欣)长安镇刘某姣强占租约到期商铺近3年,其间未支付任何费用,并拒绝搬迁、归还铺位。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前往涉案铺位实施强制执行,对其进行清场。执行过程中,刘某姣几度妨碍法院工作人员执法,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租客称装修花了不少钱

  2011年7月1日,东莞市某商贸公司与年过花甲的湖南人刘某姣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将位于长安镇增田社区的一商铺出租给刘某姣使用,租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双方还约定,合同期满,如刘某姣愿意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应于合同期满后3天内搬离。

  签订合同后,刘某姣自费装修了店铺,随后将其转租给他人作为临时公寓使用。租期期满前,商贸公司通知刘某姣不再续约,刘某姣不同意,她认为自费装修花了不少钱,商贸公司需要赔偿损失,双方遂发生纠纷。

  2013年9月2日,商贸公司向刘某姣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在2013年9月10日前搬离,刘某姣未搬。同年10月,商贸公司向法院起诉刘某姣,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商贸公司与刘某姣签订的租赁合同已期满终止,要求刘某姣搬出并返还铺位,并支付商铺使用费。

  刘某姣不服上述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9月,二审法院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过法院多次督促,刘某姣依拒绝返还铺位。今年6月7日,法院作出公示,要求刘某姣在今年6月14日前搬离,否则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姣对此未予理会。

  昨日上午10时许,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涉案铺位处实施强制执行。铺位大门紧锁,在商贸公司开锁进入铺位之际,刘某姣和她的丈夫赶来,试图阻碍执法工作人员清场。其间,刘某姣的情绪一度失控,称“怎么样都不搬,要拘留就拘留”。

  鉴于刘某姣态度的恶劣性及行为的严重性,法院决定对刘某姣处以罚款5万元。

  当天上午11时许,涉案铺位完成了清场搬迁。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