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规划局长255万 肇庆政协委员获利千万被判缓刑

17.08.2014  12:10
今年44岁的阮俊勇曾经满身光环,他曾拥有4个身份——肇庆市政协委员、肇庆市怀集县政协委员、肇庆四会市人大代表,以及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肇庆四会一房产商阮俊勇犯单位行贿罪获刑

  今年44岁的阮俊勇曾经满身光环,他曾拥有4个身份——肇庆市政协委员、肇庆市怀集县政协委员、肇庆四会市人大代表,以及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最近,阮俊勇因犯单位行贿罪被肇庆四会市法院判刑。

  原来,为了获得一个房地产项目在楼盘选址、增加容积率、规划许可、验收等方面的帮助,阮俊勇行贿四会市规划局原局长邹健君255万元;而邹健君将获得的大部分贿款用来购买两套房,其中一套与情妇同居……

   楼盘项目谋不当利益 三次送钱给规划局长

  案卷资料显示,2008年,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从四会市国土资源局取得了怡翠皇庭房地产的项目用地。从第二年起,怡翠皇庭房地产项目在四会市城乡规划局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并在2012年取得了四会市城乡规划局验收合格。

  然而,这一房地产项目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阮俊勇为了取得和感谢原四会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邹健君对该房地产项目在楼盘选址、增加容积率、规划许可、验收等方面的违规帮助,为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怡翠皇庭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次共贿送人民币255万元给邹健君——

  2007年7月19日,阮俊勇在广州市向邹健君及其特定关系人黄某红贿送人民币85万元,此款邹健君、黄某红用于购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廊桥三街的一套房共同生活居住。

  2008年6月4日,阮俊勇向邹健君贿送人民币20万元,并按邹健君指示将该款项转至邹健君妻子练某珍的银行账户,由练某珍使用。

  2011年5月19日,阮俊勇向邹健君贿送人民币150万元,并按邹健君指示将该款项转至邹健君的特定关系人黄某红的银行账户,此款项邹健君、黄某红用来购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联泰香域滨江49栋704号房。

  据熟悉案情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特定关系人”黄某红实际上是邹健君的情妇。

   规划局长透露信息 老板低价买下地块

  阮俊勇用贿送巨额金钱给邹健君的办法,在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怡翠皇庭等楼盘项目的过程中,通过邹健君的职务之便,利用邹健君掌握的规划信息违法低价购得项目用地,违规擅自提高容积率,违规拖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手段,为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人民币约1000万元。

  2014年2月19日,阮俊勇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后,如实交待了他决定、经手贿送255万元人民币给邹健君为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基本事实。在检方侦查期间,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动退还了人民币700万元的违法所得。后来,该公司又主动退还了违法所得人民币300万元。

   房产公司被罚100万 政协委员犯法判缓刑

  今年6月26日,肇庆四会市检察院以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阮俊勇犯单位行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开庭审理,肇庆四会市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怡翠皇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人民币255万元给原四会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邹健君,被告人阮俊勇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决定并经手贿送人民币255万元给邹健君,在公司行贿犯罪中负主管、直接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阮俊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单位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知悉案情的人士透露,判决作出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都没有上诉,判决目前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