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万贫困劳动力在广东务工就业
根据梁健在会上的汇报:广东是就业大省,约有3000万外来务工人员。据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有331万来自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24省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广东务工就业。广东坚持“五坚持、五促进”,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广东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注重顶层设计促进稳定就业”。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注重顶层设计,实行“一省一策”,与帮扶各省区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协作,开展粤桂家政扶贫协作和“粤菜师傅”技能扶贫行动;与云南怒江、昭通重点实施“双向交流”、“双百工程”,开展校企合作,每年举办“怒江班”“昭通班”,培养贫困学生1700多名;与贵州毕节、黔南州实施“广黔劳务协作红棉计划”,每年提供不少于3000个岗位。
二是“坚持市场主体,提高组织力度促进稳定就业”。以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组织化程度,开展灵活务实、针对性强的各类招聘活动。东莞市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有组织输入云南昭通籍务工人员;中山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云南昭通建立人才资源招募中心,开展转移就业动员招聘;深圳市采取“项目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劳务协作。探索“互联网+劳务协作”模式,依托现有的人力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求职APP等,搭建常态化远程在线招聘平台,实现岗位信息的实时互通。
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实施奖补措施促进稳定就业”。广东省出台《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吸纳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各地也出台系列激励政策,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珠海市每年预算奖补资金约900万元,对贫困劳动力、用工企业、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给予奖励;佛山市对凉山州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和一次性岗前培训补贴。
四是“坚持多级联动,深化对接协作促进稳定就业”。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人社厅、扶贫办牵头,负责省际劳务协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地市分别与被帮扶地区签订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输入输出地沟通对接渠道。东莞市、中山市对接帮扶云南昭通市,除建立市级层面的联系对接外,还创新建立两地县镇对接机制,实现“多级联动、多层面合作”。2018年,仅东莞、昭通市、县、镇层面就开展劳务工作对接98次。
五是“坚持综合服务,突出社会保障促进稳定就业”。在招聘环节,由劳务输出地精准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意向,建立“求职需求清单”;由劳务输入地根据求职清单,筛选企业,建立“岗位供给清单”;由输出地再与贫困劳动力进行匹配,输入地组织企业开展招聘,实现人员岗位信息的精准对接。输入后,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适应性培训,就业后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推动建立养老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等跨省区协作机制,规定企业招聘需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受援市(州)、县共建劳务工作站,加强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组织安排,协助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提供精细化就业服务。
据梁健介绍,广东省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新形势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稳岗工作继续创新广东智慧、贡献广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