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邮寄30万钻饰失踪 快递公司称最多赔2万

17.03.2016  10:31

    从西安发往深圳的包裹中途被打开,失主说:里面一个钻石戒指和一个钻石吊坠不翼而飞,价值约30万元;顺丰快递说:保价只保了5000元,只能赔2万。

    快递遗失物品该怎样赔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一个话题。

    快递公司打电话说“东西有可能丢了

    姬女士是陕西某公司总经理,她说,今年春节后打算把珍藏的两件钻石首饰寄到深圳一个做珠宝生意的朋友那里加工一下。

    “2月22日下午,我把两件首饰分别用餐巾纸包起来,分装在两个小塑料袋内,一起装进一个首饰盒,再给外面套了一个较大的盒子,然后交给快递员拿走了。”姬女士说。寄快件时,她专门在保价区填了“5000元”,姬女士说填写保价并没有想到快递会丢失,而是为了引起重视,希望能轻拿轻放。

    2月24日上午,姬女士接到一个自称顺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她寄了什么东西到深圳,“我告诉他是贵重物品,他说东西有可能丢了,我一听就懵了!”姬女士说,首饰总价值估计在30万左右。

    丢失的首饰到底值多少钱?

    华商报记者从顺丰管理系统之一的“查询运单路由”中看到,物品从西安到广州都属于正常,但2月22日16:16记录显示,“巴枪辅助码缺失,请检查”。2月23日,在“投诉历史”中记录,“此件在我办自动化解包时发现异常,快件外包装破损,内用气泡膜包裹一个首饰盒,盒内无物品,已正常上报,请跟进”。

    2月24日下午,姬女士报警,警方称姬女士和顺丰的快递合同还未解除,应当由顺丰出面报警。25日下午,顺丰报警,目前还没有结果。

    那么,姬女士丢失的首饰到底是什么?价值几何?姬女士说,“那个钻石吊坠不大,但我非常喜欢。另一个钻戒是2012年7月28日从广东买的,当时出厂价240380元。”她出示的钻石GIA国际认证证书和出库单上有钻石编号、重量、单价、总价等,记者注意到,的确有一块钻石价值240380元,姬女士说这就是丢失钻戒上镶嵌的钻石,两件首饰价值约30万元。

    对此,顺丰快递陕西区公共事务部高级经理王军房说自己有异议。根据流程,“从起运前‘开箱验货’的过程看,姬女士托运的是两个与她描述的外观相似的物品,我们不是专业人员,无法判断这两个物品是不是钻石。

    快递公司:如果知道货物价值超2万就不会接单

    “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和姬女士沟通,但双方仍有分歧,如果还协商不成,姬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王军房说。但姬女士说不想打官司耗费精力,只要求顺丰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回自己的首饰。

    为判断姬女士丢失首饰的价格,双方曾一度达成意向,用姬女士提供的认证书及出库单等物,前往珠宝市场询价,但是因故未能成行。

    此外,姬女士发快递时,曾经保价5000元。价值30万元的首饰为什么只保价5000元?姬女士说,自己曾快递过很多次珠宝,都没出问题,保价5000元不等于货物价值就等于5000元。

    “姬女士保价5000元,按理我们就赔偿她5000元,但是本着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愿意赔偿她2万元。”王军房说。他解释,客户在快递物品前,要主动向快递业务人员“声明价值”,如果所托运货物超过2万元,顺丰就不托运了,请客户通过其他途径托运,2万元正是“声明价值”的最高上限。

    应该以何种法律为依据来赔?

    王军房说,如果姬女士有异议,可以按《邮政法》索赔。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但是,西安某物流公司总经理梁东认为,很多物流企业用《邮政法》应对客户是不恰当的,他说:“这个条款实际上只是对邮件丢失、损毁的一种赔偿,条款针对的对象是‘给据邮件’,并非针对快递。”他说,很多快递公司都不属于邮政企业,不应按照《邮政法》来进行快递的丢件赔偿。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胡超奇律师认为: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间若发生纠纷应当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调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贯彻的是“填平原则”,也就是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双方在交付运输之前就货物有保价,也就是对货物价值的特别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提醒 寄贵重物品时最好录音录像

    近年来快递丢失事件屡见不鲜,市民在快递贵重物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梁东说,首先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即便快递员不提醒保价,消费者寄送贵重物品时尽量保价,与快递员当面验货,最好有音像记录。

    签收快递时,先验后签。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华商报记者 王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