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原公安局长行贿20万 陆丰坟爷被追加起诉行贿罪

14.09.2015  10:15

  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  通讯员/黄彩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此前被多家媒体曝光,被称“陆丰‘坟爷’”,备受社会关注。

  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林耀昌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该案于2015年1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林耀昌是否构成犯罪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9月13日,笔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林耀昌在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犯罪后,涉嫌通过中间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行贿20万元。对此,在第一次开庭后,检察机关已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林耀昌犯行贿罪。本案将于9月17日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林耀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此追加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