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花10万隆胸换来变形胸部和无尽疼痛

17.06.201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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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制图/何晓晨

  羊城晚报记者  何裕华

  实习生  萧燕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整形整容观念的转变,不少人加入到“人造美”行列。不过,在一些人如愿以偿变美了的同时,也有人得不偿失。近日,花季少女小月就 向羊城晚报记者说出了自己的苦恼:两年前,花了近10万元做了丰胸手术,然而不仅未换来挺拔身姿,还落下变形的胸部和阵阵疼痛。

  为改变假小子形象去丰胸

  2013年5月,小月高中毕业后来到了广州上班。正值17岁的青春时期,小月留着一头清爽短发,打扮简约,远看就像一个男孩子。眼看身边的朋友貌美如花,身材妩媚,小月萌生了改造自己的念头,并且,决定从胸部开始。

  小月表示,她曾到广州市内一些大型整形美容医院咨询丰胸情况,正在比对选择之时,一同学的阿姨力荐她到××整形美容医院,由于是熟人引荐,小月就满怀期待和信任,来到这家医院。

  “医院咨询师向我推荐了一款来自德国的‘德美——茜’系列假体,要交93000元的手术费。”乍一听,这费用也不低,但小月说,自己消费很冲动,想要的 就必须要到,于是也欣然接受了这套方案。不过,当中有一个小插曲,让她回想起来就觉得有点“”。按照医院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行丰胸手术,“医生说我身 份证未成年不能做,但可以借用别人的身份证,由于当时我一心想做,便到处打电话借身份证。”几经周折,借用了同学的朋友的身份证后,小月在咨询当天拿出积 蓄把费用全额交付,手术安排在隔天的中午。

  花了10万元却换来不自在

  据小月回忆,进入手术后,被打了麻药的她就没有意识和知觉了。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病房,胸部缠着绷带,“感觉到很痛,大热天的不能吹空调,吃不了饭,大小便也只能在床上解决。”小月在床上躺了近一个星期,自身行动不便,又不敢告诉家人,只好付工资请人陪护。

  拆掉绷带后,小月对着镜子扫了一眼,感觉“挺好的,比之前是大了”,随即离开了医院。怎料,此后胸部一直隐隐作痛,而且胸型外扩,小月形容“手感僵硬,躺着完全是两座大山”。

  当她到医院咨询时,却得到医生回复,可能是身体太瘦,疼痛感要三到六个月才消去。只是,至今两年过去了,小月的疼痛感还在,而且胸型高低、大小不对称,这带给她不少烦恼,“我平时喜欢穿旗袍,显得胸不是很自然,认识的人就会调侃一下是不是整的,都不太自信了”。

  在她再次找医院反馈情况时,对方却建议她交钱再做调整,而其它整形医院的答复也是让她重新安装假体。一时之间,小月不知如何是好,哀叹:“还是自然的好。

  院方回应:效果因人而异

  就小月丰胸后出现的不适问题,记者咨询了涉事医院。院方称,由于每个人的基础条件不一样,丰胸做出来的形状就会不一样,“天生的胸大小是有不一样的,但假体是一对的,形状规格是一对的,大小没办法控制”。

  至于长时间的疼痛感,院方就解释,术后半年内有疼痛感是属于正常现象,因为手术涉及的疤痕、末梢神经等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基本上要一年才能消除疼痛。对 于小月术后两年仍有疼痛感的情况,院方则认为,不排除是由乳房的其它问题引起的,建议小月近期到医院复查,“如果检查出来是医院的过错,就医院承担费用, 是患者的原因就患者承担,医院是公平公正的”。

  律师提醒:

  先进行医疗鉴定  后判断索偿问题

  “消费 者与整形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少女丰胸出现疼痛感,可以去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以确定疼痛是个体差异还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造成的。”广东 格林律师事务所杨金娜律师表示,如果确定是医疗行为造成的,那么医院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但不能完成 相应举证责任,那么医院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杨律师提醒,在现行医疗整形不规范的情况下,消费者应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同,将手术细节和 预期效果等内容写入合同,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在整形医院就医之后,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当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例如病 历、缴费单、术前术后照片等,然后进行医疗鉴定,以便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鉴定之后可以与整形医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当尽早寻求法律帮助,寻求 司法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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