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已向云南地震灾区调拨逾3万顶帐篷等物资

04.08.2014  22:19

  8月4日,被强震损毁的房屋。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3日遭遇6.5级地震。中新社发 钟欣 摄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8月4日,民政部根据地震灾区需求,紧急向云南省调拨3.346万顶帐篷、1万床棉被、6万件棉大衣、1万张折叠床、1万条睡袋、5000套折叠桌凳和50个简易厕所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帮助灾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

  据云南省民政厅报告,截至8月4日14时20分统计,地震已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398人死亡(鲁甸县319人、巧家县66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3人失踪(巧家县3人),1801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5万户7.98万间房屋倒塌,3.92万户12.4万间严重损坏,15.12万户46.61万间一般损坏。

  此外,地震还造成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5万人受灾,72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700余户1500余间房屋严重损坏,2800余户7000余间房屋一般损坏。具体灾情正在进一步核查统计中。

  民政部开展救灾工作,具体涉及以下方面:

  (一)组织开展损失快速评估。民政部迅速与云南省地震灾区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掌握最新灾情和灾区需求,利用经验模型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有序做好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8月3日18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随后于8月4日11时根据灾情发展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家减灾委将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Ⅰ级,进一步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救灾工作。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率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地震局等9部门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目前已在鲁甸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救灾工作。8月4日上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部署安排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四)紧急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8月4日,民政部根据地震灾区需求,紧急向云南省调拨3.346万顶帐篷、1万床棉被、6万件棉大衣、1万张折叠床、1万条睡袋、5000套折叠桌凳和50个简易厕所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帮助灾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同时,指导云南省民政厅抓紧做好物资调运和发放工作。

  截至8月4日15时,云南省下拨昭通市救灾资金2000万元,省民政厅已向地震灾区调运发放省级救灾物资3万顶帐篷、2.95万床棉被、1.5万套折叠床、2.5万件棉大衣、2万套衣服、1200件彩条布、4000件雨衣等物资和20顶简易厕所等物资。

  贵州省减灾办、省民政厅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威宁县查看灾情,下拨省级救灾应急资金260万元,调拨救灾帐篷300顶,威宁县下拨救灾资金30万元,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