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骗妻假离婚 跑去美国和“小三”生孩子
夫妻为规避房产税假离婚——这类事情并不少见,但刘女士在这场假离婚中却被“弄假成真”……在她将房产汽车都写在丈夫名下后,才发现30年的枕边人早在美国养了小三生了孩子,而所谓的避税假离婚,只是丈夫将小三扶正的第一步措施。
今天重案组37号探员探员就给大家找了几个堪比电影精(gou)彩(xue)的离婚“计中计”:为了将小三扶正,并且逃避离婚补偿,主角们伪造房产证离婚证结婚证、串通情人设计一个长达4年的债务起诉原配还钱,想想也是出轨无底线了。
——说好是为了房子实际是为了小三
“假离婚”失踪带走房产证
2015年,结婚30年的刘玉(化名)很痛快的答应了丈夫周围(化名)的离婚要求,道理很简单,周围当时说,政府要开始征收高额房产税了,两人办理离婚后,可以避掉很大一笔税费。
刘玉欣然答允,并与老公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和汽车归周围所有。
“假离婚”后,刘玉说双方生活并无异样,周围在国内期间仍然每天按时接她上下班、两人还不时在人前秀恩爱。
此间刘玉继续缴纳车辆的 保险 费、车船税等,在办理房产证时,刘玉还缴纳了房屋的契税,后又缴纳了物业费、供暖费等,合计约60万元。
2015年12月14日到19日,刘玉去台湾 旅游 ,回来后发现周围留下一封信说要到郊区开三天,会后离家出走,临走带走了五万元现金、房产证、物业资料、车证以及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
此后一个多月刘玉想尽各种办法寻找老公下落但均无音信,后来儿子报案经公安机关查询得知周围已于2015年12月18日去了美国洛杉矶。
电脑揭开出轨证据:跟小三同居已三年
2016年2月1日,刘玉在首都机场发现了周先生,刘玉召唤丈夫但周围不理不睬,之后她将周先生的提包拿走,意图让周围主动解释为何离家出走。
周围不但不回应并到机场派出所报案称刘玉盗窃,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不是盗窃,让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刘玉从周围的电脑中查找到周先生与别的女性同居的证据,证实周围早在2013年就与该女子发生婚外情并于2015年12月2号在美国产下一女,现周围与该女子及孩子共同生活。
刘玉于是将已经“离婚”的周先生诉至法院,她认为,周围通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欺骗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诱骗其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要求判令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据探员了解,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法院的判决似乎已经不影响两人离婚的事实,周围的小三扶正计划看似生效了。
律师说法: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分析,首先,以离婚的方式避税不可取。这种方式虽然是可能省掉一笔可观的税款,但却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
双方一旦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即使是当事人所说的“假”离婚,只要离婚协议或者法律文书有效,此时双方如果继续共同生活,则仅是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关系、不再受《婚姻法》的保护。
比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出轨或者有其他过错,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但如果是同居关系,那么双方的行为都不受法律约束,也就不存在婚外情的问题了。
那么,如果是被欺骗假离婚,事后后悔,可否起诉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呢?不论是协议还是判决离婚,这种诉求都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以这个案子为例,一旦发现丈夫有欺骗的行为,刘玉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本案中确实存在欺诈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或者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需要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的一年内提出,二是刘玉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欺诈等情况。
再次,关于一方出轨,另一方无过错能否获得赔偿?
根据案件我们知道,周围在婚内出轨,刘玉事前一直被蒙在鼓里并不知道丈夫有婚外情,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周围与刘玉婚姻存续期间还存在与其他人同居的事实,则无过错的刘玉有权要求周围进行赔偿。
这里的无过错,仅针对在婚姻关系中刘玉不存在出轨等过错,而不针对其配合周围假离婚的行为。
如果说上面案件中老公是一边为了将小三扶正,一边算计妻子的财产,那么下则案件中,则是丈夫将小三扶正后,与小三串通一起算计前妻的财产:
2008年,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的周跃突然收到一纸诉状,说她因欠款40万元被告上法庭,而据债务人说,这笔巨债是周跃2004年尚未离婚时,前夫丁林为家中买车和装修房屋欠下的,但蹊跷的是,起诉的债务人正是导致周跃婚姻破裂的小三儿——郑玲。
周跃与丁林曾是一对夫妻,两人在2005年离婚,之后,周跃抚养孩子,两人约定,丁林每月支付周跃母女俩抚养费。
离婚三年3年之间,两人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08年5月,周跃突然被导致自己婚姻破裂的郑玲告到法院要求还款。
郑玲说,2004年9月初,丁林因家里要购买汽车、装修房屋为由向她提出借款,她于2004年9月3日将40万元汇入丁林账户,丁林出具收条并承诺在三年内还清借款。
郑玲称,2007年9月4日借款到期后,她多次要求丁林还款,丁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为由,因此起诉,要求丁林与周跃共同偿还40万元欠款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审开庭时,丁林认可郑玲所述事实,但她拒绝还款:她指出郑玲和丁林早就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也导致她婚姻破裂的原因,这场官司是双方恶意串通。
法院二审后查明,当年丁林借款后,将40万元存入周跃名下,次年2月,丁林即以给付周跃40万元补偿为条件之一而与之离婚,但法院最终确认,丁林借向郑玲借的40万元,其实际用途为支付对周跃的离婚补偿。
法院通过进一步审理还发现,在与周跃离婚前,丁林就已经与郑玲“结婚”——2007年3月,郑玲为移民加拿大,曾申请进行婚姻公证,结婚证书显示,郑玲与丁林于2003年6月13日登记结婚,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
造假证娶小三 猜中开头没猜中结局
大家是不是觉得心情舒畅一些了呢?重案组37号探员接下来要说的这位,想跟妻子离婚离不了,想跟小三结婚结不了,于是自己办了——假离婚证假结婚证假房本,然后,他因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了——没有最拼,只有更拼!
2007年,36岁的董强通过朋友认识了23岁的王美丽(化名),之后他便隐瞒已婚的事实开始与王女士交往并同居。
2008年,王美丽在董强手机里发现他妻子的短信,董强这才承认自己有妻室。董强恳求王美丽原谅,并保证会与妻子离婚,娶王美丽。
但离婚并没有董强想的那么容易。除了妻子不同意外,董强的父亲也不同意二人离婚。因当时董强的居住地正在拆迁,董强父亲称,若其离婚,就不分给他家产。
面对即将失去的家产和王美丽的催促,董强随即想到楼道里张贴的办假证小广告。之后他花100多元搞了张假离婚证,先安抚住了王美丽。随后他又花钱弄来了假户口簿和假结婚证。
2009年,二人在北京举行婚礼,第二年王美丽生下女儿。
其间,董强称老家拆迁分了5套房,又花钱做了个假房产证骗王美丽,并称自己已被提升为公司副总。
2012年,董强与妻子离婚,三天后与王美丽登记。但好景不长,董强到东北炒房后突然失去了联系。
王美丽通过董某曾经用过的手机号查找机主,发现董强还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而当上副总等也都是吹嘘之词,遂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