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房地产调控新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
原标题:三亚房地产市场调控出新招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房地产市场的定位。促进三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调控手段尤其重要。记者今天从最新出台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三亚房地产市场调控出新招: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严格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
措施1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需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向住建部门报备商品房房源和价格,并严格按照“一房一价”进行销售。
三亚住建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品房在售项目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公示房源和价格的开发企业从严从重处罚,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秩序。
措施2
严格禁止预售商品房转让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三亚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措施3
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建立三亚市房地产销售信息每日统计报告制度。住建部门要结合三亚房地产销售和购房者需求情况,研究制定短期和长期相结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
严禁开发企业与客户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地产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停止网上销售,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措施4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三亚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者 孙学新)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