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抓紧抓实“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23.06.2016  21:16
  四川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民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三区计划)工作,把实施“三区计划”作为推进全省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带动当地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四个确保”认真做好“三区计划”选派任务。

  一、以项目形式落实选派人员及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有计划、有目标。为用好民政部“三区”计划补助资金,省民政厅采取面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公开征集实施期为1年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三区”提供专业服务。项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三区”计划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城乡社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受灾人员、残疾人、青少年、婚姻家庭、贫困人口为重点对象,通过开展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发掘公益人才、宣传普及社工知识,提升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和认同度,培育社工人才,带动当地社会工作的发展;二是“三区”计划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向民政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督导和培训服务等,培育社工人才,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帮助初步建立适合其业务特点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三是“三区”计划社会工作督导项目。向开展社工服务单位提供社会工作督导服务、示范服务和培训服务等,通过适度的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资源等,培育社工人才,提升相关单位的专业社会服务水平。

  二、严格选派机构和选派人员的条件和资格,确保实施项目服务有标准、有保障。“三区”计划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年检合格,派驻项目工作人员为9名,其中:全职社工应在3名以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不超过2名(如心理咨询师等)、督导1名以上(不包括在全职工作人员内)。“三区”计划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年检合格,高校、科研机构应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专业,同时,派驻项目工作人员6名,其中:全职社工应在2名以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不超过1名(如心理咨询师等)、督导1名以上(不包括在全职工作人员内)。

  三、明确民政厅、市(县)区民政局、选派机构的“三方责任”,确保选派社工服务有监督、有管理。省民政厅社工处负责“三区计划”项目评审、评估和督导,各级民政部门协助资金管理和督促工作落实。“三区计划”项目实施由省民政厅、各县级民政部门和项目承接单位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项目执行机构负责选派社工到位、执行项目任务到位。省民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执行机构就项目设计与项目开展专业性、项目服务专业化操作流程、项目管理与评估、项目财务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统一督导。

  四、强化服务过程和结果的督导评估,确保选派社工服务专业性有督导、有考核。省民政厅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督导评估工作。在三区计划实施初期,督导老师对项目任务进行指导并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根据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工作量的调整等;项目执行3个月,督导组到每个项目点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帮助选派社工解决服务中的困惑和问题;项目执行6个月开展实地中期评估,针对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督导,及时纠正服务中的偏差;项目结束开展终期评估,对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以规范社工机构运作,提升“三区”计划选派社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2016年我省“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三区计划)社工人才支持计划已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社工服务将在阿坝、凉山、巴中等11个地市(州)展开,项目涉及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三留守”人员服务、社区志愿者培育等。根据项目任务书统计,计划开展家庭探访1700人次、个案服务100个、小组64个、社区/主题活动179个,计划组织开展社工人才培训33次,开展各类志愿者培训26次,受益对象累计将达6万余人。(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