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平稳
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481.1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利润1668.1亿元,增长8.9%;营业税金及附加130.7亿元,下降8.7%;增值税215.3亿元,增长11.9%;应付职工薪酬1995.8亿元,增长14.7%。
一、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前三季度,广东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8.7%,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半年提高1.2个和0.4个百分点,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规模以上服务业10大行业门类中,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6个行业;增速低于平均水平的有4个行业,其中有一个行业增速下降(见表1)。
表1 2015年前三季度广东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速表
类 别 | 营业收入 (亿元) | 增速 (%) | 比一季度提高(百分点) | 比二季度提高(百分点) |
总计 | 10481.6 | 8.7 | 1.2 | 0.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023.8 | 7.9 | 3.8 | 1.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467.7 | 10.2 | -0.2 | 1.0 |
房地产业 | 458.2 | 15.6 | 6.0 | 0.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979.9 | 11.0 | 3.2 | -0.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08.7 | 2.2 | -7.1 | -1.5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28.6 | -5.9 | -20.0 | -28.1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04.6 | 13.2 | -2.7 | 0.6 |
教育 | 95.9 | 8.4 | 13.6 | -0.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9.1 | 12.3 | -3.9 | 0.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05.1 | 8.8 | -9.9 | -0.2 |
二、互联网、软件等行业保持快速增长
一是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近年来营业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347.2亿元,增长16.4%,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营业收入431.3亿元,增长15.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915.9亿元,增长16.9%。二是规模不断壮大。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在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的企业数和营业收入比重均得到提高,企业数占比分别比2013年和2014年同期提高0.38个和0.06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占比分别比2013年和2014年提高2.2个和1.5个百分点。
三、私人控股企业发展较好
从控股情况看,私人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89.7亿元,同比增长14.4%,在所有控股类型中增速最高;增速较高的还有集体控股企业,营业收入494.1亿元,增长12.6%;外商控股营业收入392.2亿元,增长11.4%;其他营业收入1040.6亿元,增长12.0%。从利润看,私人控股实现利润184.4亿元,增长27.8%;比国有控股高11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2015年前三季度不同控股类型企业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
类别 | 营业收入(亿元) | 增长(%) | 利润(亿元) | 增长(%) |
国有控股 | 4368.3 | 4.3 | 817.5 | 16.8 |
集体控股 | 494.1 | 12.6 | 47.1 | 15.1 |
私人控股 | 3189.7 | 14.4 | 184.4 | 27.8 |
港澳台商控股 | 996.2 | 6.9 | 354.9 | 5.4 |
外商控股 | 392.2 | 11.4 | 58.3 | 12.7 |
其他 | 1040.6 | 12.0 | 214.8 | -16.0 |
四、民生相关行业发展较快
一是随着房贷放宽、二手房贷认定有所调整等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房地产行业市场成交量放大,特别是深圳和广州等一线城市房地产表现活跃,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主要指标均有较快增长,特别是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各项指标均大幅增长。全省前三季度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81.4亿元,增长43.7%;实现利润8.5亿元,增长341.8%;应付职工薪酬41.6亿元,增长41.8%;营业税金及附加4.3亿元,增长46.6%。二是随着老年化进程的加速,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需求也不断提升,拉动卫生和社会工作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卫生和社会工作营业收入109.1亿元,增长12.3%;其中卫生营业收入107.9亿元,增长12.3%;社会工作营业收入1.2亿元,增长16.7%,增幅为近年最高。三是随着近年广东对文化市场的培育,广东文化、娱乐市场发展较快,如暑期电影放映市场票房火爆,主题公园游人如梭,相关行业表现突出。前三季度,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营业收入78.4亿元,增长20.8%,实现利润7.0亿元,增长180.6%;娱乐业营业收入48.4亿元,增长12.7%,利润11.2亿元,增长78.4%。
附注:
1.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2.统计范围: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调查方法:按月(1月份除外)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