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提交三审 自行车乱停现场清理!平衡车上路罚款50!

29.03.2017  10:00

大洋网讯  共享单车火了,但如何停放管理却成为城市管理的焦点问题。昨日下午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交会议三审。草案规定,自行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现场予以清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没有对“共享单车”管理做专门规定。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审议后,于今天表决。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没有对“共享单车”管理做专门规定,因为共享单车是新鲜事物,对其发展还要观察。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立法过程广受关注。去年3月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提交一审。为什么要立这个法?当时广州市法制办主任邢翔作立法说明时指出,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违法现象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解决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成明说,“五类车”是全国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突出的公共管理难题,针对“五类车”立法,这在全国地方立法来说是头一次,引发全国高度关注和全社会热议。这个规定也是广州立法30余年来历时最长、难度最大的一个法规,从去年一审至今跨时一年。

一年过去,草案进入三审,如无意外今日将表决。和去年的二审稿相比,进入三审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有何亮点和变化呢?

现场清理,收缴还是暂扣?

规定草案的第二十三条在停放管理上拟规定,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允许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人力三轮车一样,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现场予以清理。

根据这一规定,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自行车停放都将有专门区域,乱停放将被交管部门清理。自行车停放区域如何设置?本月23日,广州市交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明确将在中心六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停放区将充分利用绿化带、地铁站口后侧、人行天桥及高架桥下等空间快速铺开,重点围绕公共交通网络节点灵活布点,方便市民踩单车接驳公共交通。

在审议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小清说,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没有对“共享单车”管理做专门规定,因为共享单车是新鲜事物,对其发展还要观察。不过规定中对自行车乱停放有惩戒措施:乱停放而本人不在现场的会被执法部门现场清理。“清理是怎样清理?收缴还是暂扣?清理这个说法比较笼统。

或允许陪护人员搭乘残疾人车

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强调‘单人’会不会给一部分残疾人带来不便?”有审议意见认为,现实中,一些下肢残疾人出行不便,选择用机动轮椅车代步时,家人或朋友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会随行陪护,建议放宽相关限制。

为此提交三审的修改建议稿中删掉了“单人”二字,重新表述为“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

提交三审的修改稿还在二审稿的基础上将帮扶力度和范围进一步加大,新增“保险补贴”,拟规定“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置换、更新、保险补贴制度,推行统一车型制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置换、更新、保险补贴制度,推行统一车型制度。

拼装车

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电动平衡车

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摩托车

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拼装电动自行车,强制报废

值得一提的是,提交三审的修改稿中针对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修改稿规定,“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记者发现,提交三审的修改稿新增加规定,“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

此外,“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共享单车和同城货运服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五类车的生存空间,给市民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一些市民也表达了自己对交通安全问题的担忧。

观察:

共享单车亮相

五类车渐减少

跟之前相比,感觉身边的五类车没那么容易见到了。”昨日,家住海珠区滨江东路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一段时间,每逢早上7时许,小区门口总会出现搭客仔的身影,他们也总能接到生意。可自从去年底以来,共享单车盛行起来后,家门口搭客仔的身影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

家住八旗二马路的李小姐也有类似的直观感受。“肉眼能见到的,路上的残疾人三轮车还有搭客仔明显少了。”李小姐说,她经常搭乘128路公交车从家去中山七路上班。以前,途经人民南路附近时,路边常见塞着大包小包“残的”和电动车。但近几个月来,这些拉货的五类车渐渐少见了,一些贴着“货××”等字样的车辆出现在街头,“有人从档口里抬货上车。

共享单车和同城货运服务的出现或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五类车的生存空间,给市民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一些市民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好几次看到七八辆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上并肩骑行,还以为穿越到了上世纪。”在西门口附近工作的秦先生称,就在同一路段还出现过街坊为图方便在机动车道上踩单车逆行。  数据:

广州连续发力

重拳打“五类车

近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2011年~2015年,广州共查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约159.9万辆,其中摩托车820774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19586辆,人力三轮车72642辆,电动自行车681124辆。其间,全市发生的“五类车”道路交通事故高达8170宗,死亡2345人,受伤10098人。

2016年1至11月广州发生涉“五类车”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5.32%;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4.53%。尽管交通事故总体有所下降,但涉“五类车”死亡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五成以上,且有上升趋势。

与立法打击“五类车”同步的是,执法部门一直加大对“五类车”整治力度。去年上半年,在综合治理方面,警方在固化常态治理模式的同时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10次全市统一行动,查扣“五类车”23.28万辆,同比上升46.05%,中心区“五类车”乱象持续好转,70%以上的黑点白天时段整治效果得到持续巩固。

文/广报记者卢文洁、张丹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