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产假”提案引热议—— 理想如何照进现实?

23.08.2014  12:59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孩子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不仅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更成为一个家庭棘手的问题。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三年产假合不合理?产后家庭问题如何解决?市民网友既有无奈又有期待。

●见习记者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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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观点:

  @林伟彬: “三年产假”很可能会让女工的合法权益“流产”,因为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不可能长期为其保留岗位,更不可能大方地给生育权益买单。而且女性长时间不工作,职业技能和人际关系必然会退化,很有可能面临重新开始的困境。

  @明君mj:“三年产假”这种哗众取宠的提案,实质意义吸引全社会的关注,凝聚人们的智慧寻找答案,运用全民的力量破解妇女“休产假难”的问题,进而推动产假不断延长,提升广大产妇的福利待遇。

  @梅城小精灵:我觉得休三年很好,快点写入新《劳动法》吧!至于执行方面可以人性化,让想休的人休,不想休的人可以提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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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看法:提法不切实际但有意义

  这次人大代表“三年产假”的提出,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且几乎一边倒地认为“三年产假”不切实际。某公司陈经理就坦言,如果女性产假变成三年,公司将不敢招收未婚未育女性,或者针对未婚女性适当减少雇佣期限。“不然不仅是公司,整个社会的成本都会很高。”产后一年多的小末说,休完“半年产假后,孩子早早就断母乳了。晚上11点半把孩子弄睡了,她隔几个钟头又醒来折腾,早上还要8点半上班。尽管这样的日子很艰难,但还是反对三年产假。”她还表示,不管如何,都比因此丢掉工作要强。

  市民温伯是少数认同者之一,他觉得该提案关注女性权益,关注如今令许多家庭棘手的问题,即使三年不合适,也可借此契机帮助解决百姓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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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观点:延长产假以平衡女性过重的哺育责任

  广州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点序表示,延长产假提案的实质是以延长产假的名义试图平衡女性在社会繁衍哺育责任的过重。然而不管是三年还是一年的产假设置,与女性权益并无关系,只是在改变职业女性育儿与事业的平衡点。

  江点序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十几年,尚未发现一则要求延长产假的诉求。产假的设置是为了解决女性生产、产后恢复、育儿等必然需求,如果产假太长,则淡化了它的立法目的。此外,产假的延长如果不适度,会增加社会成本及用人单位成本,影响女性职业能力与发展。就目前人权意识更为发达的一些国家而言,产假也没有比现今我国设置的产假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