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47名科级以上干部被查处

23.07.2014  13:08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2011年以来立案查办237件363人 摘要:检察机关与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信息查询共享的“绿色通道”,导致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过程既费时费力,又容易泄密。一些部门的领导担心本部门出现的贪污受贿案件会影响个人政绩,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说情”干扰。

    南都讯 检察机关与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信息查询共享的“绿色通道”,导致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过程既费时费力,又容易泄密。一些部门的领导担心本部门出现的贪污受贿案件会影响个人政绩,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说情”干扰。昨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首次专门听取和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指出,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结果向社会公开“非常不充分”,无法将检察院的工作成果及时充分地展示给社会公众,促成不能贪、不敢贪的良好风气。

    检察长承诺加大查案力度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华贵报告称,2011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37件36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319.91万元。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案件43件,占立案总件数的18.1%。

    三年半时间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7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包括查办了原市发改局副局长廖庆华,惠阳区副区长刘毅峰,惠东县副县长庄伟平,惠东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等一批在当地颇有影响的案件。

    陈华贵报告说,2011年以来,全市检查系统继续保持多年没有错案和无罪判决案件的记录,没有出现因违法违规办案而引发的涉检上访事件。其中,惠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刘伟等3人贪污“汽车下乡”补贴案,被评为全省反贪2011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市检察院查办的原市发改局副局长廖庆华受贿案、惠东县政协副主席陈伟川贪污案被评为全省反贪“优质案件”。

    陈华贵承诺,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查案过程中存在“说情”现象

    在谈到贪腐案件的举报线索时,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练伟光认为,一些部门虽然发现有明显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但出于部门形象、“家丑不可外扬”等方面的顾虑,不愿意移送检察机关查办,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检察机关的案源。

    练伟光同时指出,人大调研组在今年6月中上旬开展的对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专题调研中发现,检察机关办理贪腐案件过程中“受外界干扰程度比较大”。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担心影响经济发展、影响政绩、怕损害地方和部门形象,在检察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出面“打招呼”、甚至“说情”的现象,有的部门在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也未能全力支持配合。

    对此,陈华贵在昨日的报告中也予以承认。他说,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改善,个别影响办案的阻力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和部门甚至认为办案影响经济发展、损害单位形象,出现了对办案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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