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150家农贸市场开展快检 三年覆盖全市

12.05.2016  21:28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黄观平)省政府将开展1000家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列入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食药监局今日(5月11日)向媒体发布,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将省下达的100家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任务增加至150家,并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市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

综合性农批市场每天快检不少于30批次

凡销售蔬菜、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全部纳入快检范围。在市食药安办选择的150家农贸市场之外,各镇(街、园区)可自愿增加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的市场。畜禽、冻肉、干果、粮食、副食品等专业批发市场暂不列入此次快检名单。

本次变化的另一大特点,是品种覆盖广检测项目多。开展快检工作的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为蔬菜、水产品,重点检测生菜、菜心等蔬菜存在的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有机氯类及杀菌剂农药,鲫鱼、扇贝、淡水虾等水产品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

市食药监局还明确了快检批次要求。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天快检样品数量不少于30批次,其中水产品每天快检不少于3批次;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专业批发市场每天快检样品数量不少于30批次,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固定经营户少于100(含)户的,每天快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0批次,固定经营户大于100户的,每天快检样品数量不少于20批次;零售市场每天快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0批次,其中水产品每月不少于10批次。每月对上述各类市场内所有蔬菜、水产品固定经营户及主要经营种类实现全覆盖。

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不合格立即暂停销售

快检之后如何处理?根据方案,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不合格,市场开办者要在30分钟内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送达经营者确认,要求立即暂停销售快检不合格农产品。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对同一批食用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营者可在收到告知书后2小时内向市场开办者申请对同一批食用农产品抽样送检,市场开办者收到申请后应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抽检。

快检信息每日录入全省系统。农贸市场每天通过快检信息系统即时上传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抽样送检的,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或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将送检和检验结果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此外,快检结果每日公布。市场开办者每天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市食药监局将通过网站、 新闻 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食用农产品快检总体情况,以及经抽样检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

市食药监局同时要求,开展政府快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的农贸市场的抽样检测,每月不得少于20批次(其中水产品不得少于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