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旧”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

31.12.2015  18:49

12月28日至30日,市“三旧”办联合市国土、农业、地税等部门,连续开展了村企合作改造、项目纳税指引、项目用地报批等三场“三旧”改造专题业务培训,镇街领导干部、地税分局、国土分局、农林水务局(农资办)、村(社区)和参与“三旧”改造的企业负责人、业务人员共1000多人次参与了培训。

12月28日是“集体 经济 组织与企业合作改造指引”专题培训,市“三旧”办、农业局对《东莞市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实施“三旧”改造操作指引》作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合作方式、 投资 收益评估、集体民主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审查等事项,通过案例形式提醒在签订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2月29日是“‘三旧’改造项目税费指引”专题培训。首先,市“三旧”办先向参训人员介绍了我市“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背景、改造模式和基本流程。随后,市地税局税政科的同志详细讲解了“三旧”改造项目的涉税环节、税种、项目信息梳理等内容,并通过6个案例,对应解读了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土地成本确认、村企合作改造项目公司土地成本确认、安置房(回迁与异地安置)问题、土地房屋征收问题、“拆三留一”问题、土地成本的核算边界问题等“三旧”改造涉税处理热点问题。

12月30日是“‘三旧’改造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地登记发证”专题,市国土局详细讲解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土地征转报批和项目用地供应、登记发证等事项,特别是对如何利用省的最新政策解决各类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作了解读,利于解决存量建设用地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实施二次开发。同时,市国土局讲解了《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供地和登记发证业务指南》的业务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便于用地单位掌握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提高申报和审批的效率。       

三个专题培训回应了镇街、村(社区)和参与企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关键问题,为后续“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序、规范和高效推进作了很好的铺垫,参训人员普遍反映一些以往认识模糊的问题得到解答,培训总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