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东莞空气质量跻身全国前十
4月22日,国家环保部对外公布了2015年3月及一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从公布情况来看,3月份,东莞携手惠州、珠海、深圳、中山等地,最近一年来首度跻身空气质量前10名。接下来,环保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继续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达标天数比例达100%
据国家环保部通报,3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1.1%,中度污染为5.5%,重度污染为1.8%,严重污染为0.5%。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惠州、福州和厦门、东莞等13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丽水、佛山和贵阳等18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连云港、镇江和大连等27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保定、郑州和邢台等1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与上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8.8个百分点。
与上月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11.2个百分点。3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唐山、邢台、郑州、石家庄、济南、衡水、邯郸、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珠海、厦门、深圳、台州、中山和东莞。
具体到珠三角,3月份,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8%,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6.7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2%,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2.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10.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与上月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22.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就一季度的监测情况看,东莞的空气质量还是位居全国前列的。”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月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2015年1月东莞市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18位,珠三角排名第7位;2月东莞市全国排名第16位,珠三角排名第3位;3月份东莞市全国排名第10位,珠三角排名第五位,达标天数比例为100%。
环境保护“大考”将启动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接下来,全市环保部门将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继续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大检查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来开展:一是集中整治环境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全市造纸、电镀、印染、洗水、制革、线路板、铅酸蓄电池等须纳入日常监管的排污单位的环保情况,排查整治各镇街(园区)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分类整治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对电力和石化行业、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交通建设项目、医疗类项目、机动车维修类项目、移动通信基站、燃煤电厂等供电类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国有企业等10类项目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排查整治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环保部门将重点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和旅游等活动的情况;整治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采砂、非法设置堆砂场问题,查处主要河道、湖库型水源等存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的违法和建设活动;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燃烧、公共场所焚烧垃圾等大气污染问题,尤其在冬季期间重点保障冬季大气质量。
四是清理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检查期间,环保部门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处置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过剩产能。依法注销或吊销政府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及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建材产品、铅酸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五是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各镇街(园区)要重点排查废除两个方面的“土政策”:实行“封闭式管理”、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规定;降低排污费收费标准、擅自制定排污费征收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的规定。
六是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东莞将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依法打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
链接
1—3月
东莞空气质量排名
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1月东莞市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18位,珠三角排名第7位;2月东莞市全国排名第16位,珠三角排名第3位;3月东莞市全国排名第10位,珠三角排名第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