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教师上班网购将警告处分

17.11.2017  16:15

大洋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三水区教育局公布了《三水区教育系统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教师在上班期间从事网购、股票证券交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此外,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紧急事件,不尽己所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造成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将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上班期间网购给予警告处分

据了解,《实施细则》中所称的“教师”是指三水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职工。

实施细则》明确,教师存在工作作风散漫,上课、开会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多次出现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无教案上课、不批改作业等情况,经劝诫仍不改正;酒后上课、课堂吸烟,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对课堂教学、考试等秩序造成影响;上班期间从事网购、股票证券交易、视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教师个人在校外开展有偿补课,或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性骚扰学生情节严重可开除

实施细则》还明确,对教师个人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等行为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及以上处分。

此外,对于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良、侮辱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紧急事件,不尽己所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造成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广报记者黄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