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构建森林生态安全新格局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部署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按照规划,珠三角9市力争到2018年前全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示范引领全国森林城市群建设。
一、领导高位推动,把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作为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
珠三角城市群一直是我省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先行地,也是引领发展新常态、落实发展新理念的先行区。省委、省政府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周密部署、科学决策,在2013年8月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珠三角城市森林绿地体系,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省委专题召开的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指出,在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中要保住绿水青山,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省长朱小丹同志明确要求珠三角9市到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
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对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落实中央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部省共建全国绿色生态省的重要载体。目前,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已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列为广东“十三五”规划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并成为省委、省政府推动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部署。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也取得了初步成效,广州、东莞、惠州市已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珠海、肇庆市有望今年成为国家森林城市,深圳、佛山、中山、江门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统筹优化布局,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示范区
森林城市群属于生态城市的高端形态,不仅仅是区域内单个森林城市的简单集合体,更体现区域生态高度融合、生态安全一体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必须统筹优化区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环境。建设森林城市群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扩大生态空间和优化城市发展格局,促进生态环境与城市提质的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群自然生态系统一体化建设。
在推进过程中主要把握好“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体系建设,依托山脉、水系等大尺度生态空间,一体化推进珠三角全域自然生态修复,恢复山水林田自然生态关系,实现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整体联结、有机融合。二是注重功能提升,坚持质量引领、功能优先,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着力提升青山绿水生态功能,形成荫及子孙后代的自然生态屏障。三是注重城乡一体建设模式,逐步缩小城市间、城乡间绿色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四是注重机制创新,秉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绿色发展有效机制,营造浓厚的绿色发展氛围,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示范区。
三、立足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重点任务
我们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质量引领、全域一体、共建共享的要求,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全域规划,形成科学系统的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布局。坚持规划先行、全域一体做好顶层设计。严格划定生态红线,确保森林、林地、湿地、农田等生态保护红线全部划定、全部落地。制定全域规划,明确建设目标,确定“两屏、三带、九核、多点”的生态空间布局,完善16项建设指标,适应全面、系统、前瞻、创新的指标体系,科学监测、评价森林城市群建设、运行情况。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各市在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中的位置和作用。
(二)突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加快珠三角森林生态安全一体化步伐。依托山脉、林地、水系等要素,组合、串联和扩大各类绿色生态空间,构建大型森林组团、城市绿地系统与绿色生态廊道相结合的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推进碳汇林二期建设,新增建设71万亩高质量的碳汇林。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深圳、中山、珠海、东莞市逐步实现生态林全覆盖,其他5市达到50%以上。完善江河及沿海防护林网建设,加快交通干道绿网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着力建设沿江、沿河、沿路带状森林和平地森林,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增加城市绿量。继续扩大森林公园数量,实现国家森林公园市域全覆盖,扩大绿色开敞空间。重视加强矿区植被复绿和生态修复,抓好改造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和分布不合理桉树林的“三改”工作,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群落式的林分结构。
(三)突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恢复重构珠三角水网大循环体系。建设绿色生态水网是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湿地保护,重建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每个市建设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和一批示范性湿地公园;加强河流、河涌疏浚整治,水网疏浚贯通,最终实现与珠江联通,重构珠三角水网大循环体系;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污染的治理,建成生态健康、绿水相依、通江达海、人水和谐的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
(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夯实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基础。推动珠三角各市围绕功能定位,综合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重要性、社会经济发展差异性等特征,将生态建设融入城市发展,既走本地特色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之路,也无缝契合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建设方向。力争2020年前珠三角九市按计划有序“抱团”进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
(五)推进森林小镇建设,丰富森林城市群建设层次。森林小镇建设是森林城市建设的延伸。我们把森林小镇建设融入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着眼于统筹城市、城镇和乡村绿色协调发展,注重保护和保持城镇原有的自然风貌和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均等化水平。今年我省正式启动森林小镇建设,重点推进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岭南水乡型等三类森林小镇建设。力争到2020年,认定的森林小镇数量达到区域内所有建制镇总数的50%。
(六)强化科技兴林,努力打造智能化森林城市群。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系统组织开展林业科技研究,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林业专家的作用,组建专家咨询组,依靠科技提质量、增效率、强功能,推动林业的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造智慧森林支撑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建成高度智能化、信息化的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