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云安:创新三项机制 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15.10.2014  12:30

  民诉法修改实施后,云浮云安县院积极探索创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作开展。2013年以来,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3件,占办案总数53%。

  一、创新案源扩展机制,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宣传

  以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为平台,主动拓展执行监督案件案源。该院连续两年深入辖区各镇开展“巡回检察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接受群众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申请和法律咨询。2013年以来,收到群众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1件,为2012年同类案件的10倍。

  二、创新案件办理机制,变“坐下来”为“走出去

  一是突破案件审查的局限,实现从“坐下来”审查案件材料到积极“走出去”的转变,通过调阅法院执行案卷、走访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运用调查核实权等多种方式积极调查案情、核实证据。二是在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后,继续走访法院执行局和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活动和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如在办理梁某某执行监督案过程中,在法院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情况下,该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公务员身份,于是向相关单位查询到被执行人工资卡信息,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被执行人工资进行依法划扣,从而案件得到完满执结。

  三、创新跟进监督机制,变“结案了事”为“跟进监督

  加强与法院和当事人沟通,及时跟进监督已办结案件,了解案件进展和执行情况,对久拖不决、对群众生产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实行检察监督重新介入;对已办结的案件,通过后续跟进,如发现双方当事人有和解的意愿,则做好双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平息纷争。如陈某某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纠纷案,通过跟进监督得知案件被执行人超过法定期限仍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为平息纠纷,该院重新介入该案,到执行现场监督并与双方当事人交流,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息诉和解,双方当事人的纷争事态最终得到平息,案件依法执结。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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