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报名!东莞2019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

29.04.2019  21:21

东莞2019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开始认定将于5月8日开始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含四类人群

据了解,东莞2019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共分为四类人群,分别为户籍在东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在学历条件方面,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同时,报考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将于5月8日开始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申请人于5月8日至2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院校所在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该院校统一办理。今年市直属学校不设现场确认点,市直属学校的申请人统一由该校所属区域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全媒体记者 覃志杰)

■东莞市各镇街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