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为扩员奠定坚固法律基础 两部重要文件获批准

12.09.2014  23:34

  中新社北京9月12日电 题:两部重要文件获批准 上合为扩员奠定坚固法律基础

  中新社记者 欧阳开宇

  “这两部文件的批准,为上合组织吸收新成员作好了法律准备,标志着本组织扩员大门正式开启。”中国上合组织研究中心秘书长陈玉荣1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陈玉荣所指的两部文件是上合峰会当天批准的《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这两部文件也被视为是完善上合组织法律基础的重要步骤。

  陈玉荣指出,上合组织吸收新成员对于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文件通过后,上合组织发展将迎来新契机和动力。

  上合组织成立13年来,成员国睦邻友好和政治互信更加巩固,安全、经济、人文各领域合作日益深化,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更加突出。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热点多发,乱局不断,上合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增多。

  陈玉荣指出,自美国2009年正式宣布从阿富汗撤军计划后,地区“三股势力”重新抬头,宗教极端势力日益扩大,地区打击“三股势力”形势十分严峻。

  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12日峰会上发表讲话时提出,坚持以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为己任。加强维稳能力建设,继续完善执法安全合作体系,健全现有合作机制,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协调一致地打击“三股势力”。

  对此,陈玉荣认为,上合组织实现扩员后,联合打击“三股势力”的地域范围明显扩大,维护本地区安全稳定的效果也将更为明显,这与习近平所提出的上述主张有紧密内在联系。

  “上合组织是一个不结盟的组织,同时它又不是封闭的组织,并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原则。”陈玉荣说。

  目前,上合组织有六个成员国,分别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过去十多年,上合组织对外交往从未间断。

  上合组织2004年6月给予蒙古观察员地位,2005年7月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2012年6月给予阿富汗观察员地位。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2005年以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先后同东盟秘书处、独联体执委会、欧亚经济共同体等多个国际、地区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

  随着上合组织影响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及地区组织愿同上合组织深化合作。伊朗、巴基斯坦已正式申请加入上合组织,印度也表达了相关愿望。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关贵海指出,相关国家申请加入组织是上合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上升的体现,同时扩员也是上合组织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俄罗斯研究所所长冯玉军看来,上合组织的基础已经十分牢固,其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挖掘合作潜力,进一步扩展上合组织在整个欧亚地区的战略影响。

  鉴于前述两部文件已获批准,许多观察者表示,上合组织敞开大门后,印度、巴基斯坦、蒙古国等国,未来都将有机会成为成员国。同时也应看到,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合组织吸收新成员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实现扩员尚需时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