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7名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上岗”

06.08.2014  10:47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一届东莞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聘任仪式,17名监督员接受了聘书,聘期两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为当选监督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双福出席聘任仪式并讲话。

  此次聘任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的目的,是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东莞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据悉,首批17名监督员是经市有关部门推荐、审查,层层筛选出来的,主要由我市“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少数民族代表组成,工作开展属于个人自愿和义务无偿。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的日常工作由市依法治市办负责组织和管理,受聘的监督员以日常观察、调查研究等方式,对全市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黄双福在讲话时指出,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聘任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基于“四个需要”,即法治东莞建设的需要、强化群众监督的需要、密切干群的需要和听取基层呼声的需要。他强调,市依法治市工作监督员不仅代表个人荣誉,还肩负着特殊的职责和使命,为此,监督员需要积极发挥表率、监督、桥梁和纽带作用,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强化行政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为法治东莞建设和平安东莞作出应有贡献。

  17名监督员名单:吴世川、李锦生、王凤义、韩效堆、张华文、姚灿华、郑芸、卢国强、王沛江、曾赵权、陈德棠、张峰、何斌、曹榕江、万学军、孙歧坤、骆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