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居省第4位

21.08.2014  14:16
会议通报,在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我市名列全省第4位,连续三年在粤东西北各市中排名首位。在2013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获得“良好”等次,连续10年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20日上午,阳江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暨污染减排工作,市委书记魏宏广、市长丘志勇参加会议。会议要求,突出重点,加强污染减排,抓好污染防治,严格环境监管,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通报,在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我市名列全省第4位,连续三年在粤东西北各市中排名首位。在2013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获得“良好”等次,连续10年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丘志勇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十大专项整治工程”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切实加强环保调控,年底前全部拆除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备,完成锅炉污染治理任务,并力争完成50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行动计划,力争2015年年底前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控,加快漠阳江流域综合整治、三江河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推进市区城北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争2015年年底,“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五是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着力构建严防严控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

  丘志勇强调,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加强领导协作,完善环保目标管理考核,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加强环保自身建设,为建设美丽幸福阳江作出贡献。

  会上,丘志勇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2014年度环境保护考核责任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黎泽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13年度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均为“良好”。副市长陈芝岳总结了2013年全市“两考”工作情况,并对今年任务作具体安排。

  市领导陈成洪、陈左,市环保责任考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