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塑形到造心:上海自贸区以法治化推动改革成果

03.06.2014  23:05

  再过不到4个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运转将届满一周年。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上海考察时,用“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来形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这块“大试验田”上正在开展的工作。

  习近平同时强调,要切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着力点,努力创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

  统计显示,自去年9月底启动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已聚集了1.6万多家中外资企业、28万从业人员。来自世界各地的海外投资者对自贸试验区规章制度、法规法条的出台抱以极大的好奇心,并持续密切关注。

  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后最系统的修法工程渐入佳境。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议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草案全文已在互联网上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按计划,这部条例有望于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是制订这部条例的重要基础、是修法的“主心骨”。

  3日在黄浦江畔的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的“国家使命:上海自贸区与金融创新”论坛上,多位嘉宾特别强调,“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是自贸区金融改革框架的题中之义。

  此间观察人士认为,自贸区成立8个多月来,正在经历一个从“塑形”到“造心”的过程,法治化是“造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要将改革积累下来的经验和制度成果进一步固定下来,使之能够持续地复制、推广。

  前不久问世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中英文对照版受到外商和外国在华商会的“追捧”,该规则的日文版近日也与外商见面。

  专司自贸区内仲裁事务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透露,未来还将推出韩文、德文、法文、俄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等译本。同时,收录上海自贸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223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英文)》一书近日将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外,专门针对外籍人士的自贸区投资、工作、生活指南也在加紧编纂中。

  来自一家澳大利亚咨询公司的研究员杰夫·舒伯特长期跟踪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新规出台进程。他说,伦敦、纽约、东京、迪拜等都经历了漫长的法律制度创新和完善过程,最终将符合自身特点的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开放成果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对中国及上海而言,“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与法律架构创新、法律服务创新等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来自荷兰鹿特丹的研究学者宝琳·冯·梅尔也持类似观点。她认为,自贸区若处理好包括仲裁条款在内的法律制度架构,将有助于商事从业者有更稳定的预期。

  全国政协常委、WTO研究专家周汉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外国人对中国的制度创新充满好奇,不禁会让人联想起13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的情景。彼时,无论中资外资都极为关注中国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诞生;而今自贸区的试验,意味着中国再一次选择‘开放倒逼改革’,意味着再一次‘入世’。新的‘入世’指的是中国更加融入风云变幻的世界新规则”。

  他认为,对比中国“入世”前后与自贸区建设8个多月的进展,可以看到,在重大改革实施过程中,“法治化”与“国际化”往往相辅相成:一方面法治化可以确保自贸区在投资、贸易、金融、管理等领域的成果合法化、可推广,另一方面自贸区更趋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也“倒逼”中国的法条编制者,在推动中国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融合、接轨的同时,要通过进一步的法治化来合理规避、防控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

  分析人士认为,自贸区首要的可推广成果就是“负面清单”的模式和理念,而这本身也需要法治化的操作办法和环境氛围来保障落实。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强调,在自贸区推进金改,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因此更加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检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他认为,让改革成果得以复制推广的同时,必需加强法制思维和理念的培育和熏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主任刘哲昕认为,以法治化来推动和确保自贸区“试验田”的各项改革成果落到实处,也是当今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从这一点看,法治化所推动和保障的将是整个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

  杰夫·舒伯特认为,中国在探索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时,也不必完全拘泥于欧美的旧框框,毕竟中国有自己的国情,而在自贸区进行的又是一场创新试验。从这一点看,上海自贸试验区所带动的中国金融体系乃至更大范围的法治化进程,本身也十分令人瞩目。(记者 许晓青 有之炘 陈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