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下调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4.12.2015  11:41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啦!12月23日,佛山市人社局对外发布《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调整为0.5%,实施时间为一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0%,具体为一类行业从0.45%调整为0.35%,二类A行业从0.75%调整为0.6%,二类B行业从1.125%调整为0.9%,三类行业从1.5%调整为1.2%。

问:这些费率下调意味着什么?

答:由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是由用人单位缴交,个人无需交费,这样能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能鼓励企业从原来的“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

问:那对我们参保人来说,单位交的钱少了,我们报销的钱会少吗?

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高低与缴费费率无关,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其职工的待遇不会受影响。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