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逮捕
13.03.2015 12:14
本文来源: Meizhou.Cn
近日,浙江慈溪男子陈某为了给做过手术的病母熬鸡汤,半夜偷了人家50只鸡,被害人因此还走丢了70多只鸡,连4只肥羊也跑了(后被找回)。当地检察院念陈某为初犯,且一片孝心,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对其不予批准逮捕。
点评:或许有人会认为,当地检察院对陈某不予批准逮捕不符合我们长期积极倡议的“法治”原则。其实,“病母”、“初犯”、“孝心”、“积极赔偿损失”等字眼,是检方做出决定的依据,这个决定也彰显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法律精神。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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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5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