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之恋酿血案
因情人有了其他的男人,男子凌某涛一怒之下痛下杀心,用玻璃瓶和砖头将情人吴某砸死。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后,6个小时速破一起故意杀人案。
7月31日18时30分许,该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吴某被发现死在其租住的梅县区华侨城某出租屋浴室内。根据现场勘查,死者位于套间的卫生间内,全身赤裸,头部被钝器击伤致死。经过调查,被害人吴某今年30岁,湖北通城县人,已婚生有子女,丈夫不在梅州,平时靠卖淫为生,未发现与人有经济纠纷。
结合初步勘查结果,专案组民警根据被害人从事色情行业,长期与各类男人打交道,社会关系复杂的情况,分析认为该案有两种可能:一是情杀;二是因嫖资问题引发杀人案。宝华派出所民警通过对案发现场周围的商户、住户进行走访以及对吴某朋友的询问,发现当天上午吴某的情人“王老吉”曾到吴某的住处找她。
同时,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视频后,也确实发现了“王老吉”出入出租屋。下午3时30分许,“王老吉”拉着吴某的一个皮箱离开。专案组分析认为“王老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日0时许,民警在西阳一出租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王老吉”, 此时距发案仅仅6小时。
“王老吉”真名凌某涛,男,49岁,平远县人,单身一人在梅江区西阳镇某建筑工地帮人砌石做苦力。凌某涛归案后,很快就交代了与吴某的认识及交往过程。2009年初,凌某涛在梅县区华侨城广场二楼一发室邂逅在发室“上班”的吴某。之后,两人经常电话联系,凌某涛每次到发室都要吴某为他服务。有时,吴某也会带凌某涛回出租屋过夜,每次事后凌某涛都会给吴某100元至2000元不等小费。凌某涛感觉自己深深喜欢上了吴某。彼时,吴某已结婚生子。
据凌某涛交代,7月31日上午,他到发室找吴某,得知吴某前一晚跟他人到外面过夜一直未归,就到吴某的出租屋等候。等到吴某后,他就吴某在外过夜一事质问吴某,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当日中午双方在出租屋发生性关系后,在吴某洗浴时,他想起这几年来自己做苦力赚来的钱都用在吴某身上,现她又跟别的男人在一起,顿时产生杀死吴某的念头。于是,他来到浴室,趁吴某不备拿起玻璃瓶猛击吴某头部,之后又拿起垫煤气瓶的砖头猛击吴某头部致死,然后将吴某的现金、手机、电脑、证件等物品装进皮箱后离开现场。
目前,凌某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李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