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不动产权证已超170万 月底全部停发旧证
新华社广州6月25日电(记者周强)记者24日从广东省国土厅获悉,今年6月底前,广东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将力争全面颁发不动产登记新证、停发旧证。
目前,广东省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由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广州于去年11月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至2016年6月12日,广州市、区两级共颁发不动产权证60余万本(份)。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林文周介绍说,广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图有编号”要求颁发新证,已基本完成土地编码工作,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落宗,通过统一编制28位不动产单元号,建立起房屋登记地址与不动产单元号一一对应的挂接关系。
作为全国不动产登记发证示范点,鹤山市于今年1月4日正式对外按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受理业务。截至6月20日,已颁发不动产权证明6017张。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建能告诉记者,多年来,该市的房产、土地、林地等分散在各个部门,内容标准不相同,信息化存在差距,而通过流程再造,已实现土地、房屋“一张表”受理,“一张表”审核,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原有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截至2015年10月14日,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118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截至2016年6月17日,广州、深圳等14个地级市本级和62个县(市、区)已先后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达170多万余本,位居全国前列。中山市已经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专门的技术指导组,对各地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