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3月实施 哪些房子可以卖?

13.02.2015  10:46

不动产登记大事记

   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 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门 信息共享。

  近日消息称,备受外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再迈一步,在八大部委集中开会研讨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望在今年3月份前出台。

   不动产登记条例可能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的“全透明”。而对于大部分购房者而言,更为关心的就是不动产登记之后,是否意味着房产税开征?会否让自己面 临高额税费?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不动产登记与房产税开征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投资的抑制作用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手 上已有数套房产的业主该如何取舍?哪些房子必须出手卖掉? 南方日报记者 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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